关于组织开展河南省现代学徒制示范点建设工作申报的通知

文章作者:朱永超审核:陆艳琦编发:王洪涛发布时间:2021-11-01浏览次数:309

校属各院部: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推进技能社会建设的意见》(豫政〔2021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192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现代学徒制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912号)精神,全面推进全省现代学徒制工作,培育具有河南特色的现代学徒制试点典型,省教育厅决定开展河南省现代学徒制示范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全 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立德树人、德技并修,深化产教融合、 校企合作,深入推进“三教”改革,在总结我省现代学徒制试点 成功经验基础上,对接国家重大战略和我省支柱产业,培育和建 设一批具有河南特色的现代学徒制示范典型,带动我省现代学徒 制工作全面推进,确保“十四五”期间,我省职业院校现代学徒制培养比例达到 10%以上。

二、建设范围

学校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展现代学徒制,在推进招生招工一体化、标准体系建设、双导师团队建设、教学资源建设、培养模式改革、管理机制建设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且具有引领、示范、带动和可推广性的,均可申报建设河南省现代学徒制示范点。优先支持国家级、省级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和专业申报。

三、申报数量

以学校为单位申报,每校限报 1 个专业。市属中等职业学校通过各地教育局推荐,每地限报 2 所;各高等职业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直接向教育厅申报。

四、建设程序

现代学徒制示范点评选按照自愿申报、评审立项、验收认定等程序进行:

1.自愿申报。申报学校对照《河南省现代学徒制示范点评选标准》(附件1),总结梳理现代学徒制工作开展情况,填写《河南省现代学徒制示范点申报书》(附件 2),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申报书和佐证材料各自装订成册,分别不超过 30 页和 100 页。各地教育局对照有关要求,择优遴选推荐辖区内中等职业学校申报。各高等职业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直接向教育厅申报。

2.评审立项。省教育厅组织专家依据《河南省现代学徒制示 范点评选标准》对项目进行立项评审,评审通过的项目予以立项建设。

3.验收认定。现代学徒制示范点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为两年。项目建设期满,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开展项目验收,验收通过的正式认定为河南省现代学徒制示范点。

五、工作要求

1.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本次现代学徒制示范点建设工作,认真总结梳理近年来现代学徒制工作取得的经验和成效,发现亮点,树立典型,全面推广。各校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深化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双主体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提升校企双元育人水平,确保十四五期间,本校现代学徒制培养比例要达到 10%以上。

2.各校对本校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本次评选资格,且 3 年内不允许再申报该项目。请各校于 2021 11 10 日前报送申报书和佐证材料(一式三份)至 指定地 点,同时将电子版 (word PDF格式)发送至liudongyang@haedu.gov.cn

3.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河南省现代学徒制工 作专家指导委员会(2021-2025)委员及专家的通知》(教职成函〔2021558 号)要求,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和教育厅遴选,成立河南省现代学徒制工作专家指导委员会(2021-2025)(附件3),专委会秘书处设在河南农业职业学院,同时设立专家库。专委会受省教育厅委托,为我省现代学徒制工作提供咨询、指导、 培训、评估、检查和促进交流等相关服务。

六、我校申报要求

1.我校申报河南省现代学徒制示范点建设工作的专业需要依托前期已经通过结项验收的各级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

2.各专业的申报材料(申报书和佐证材料的纸质版及电子版)于1051700前提交到科技处。

3.如果申报专业多于1个,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推荐。

联系人:朱永超    联系电话:6170

 

科技处    

2021111


947--教办职成〔2021〕306号==职成教处==关于开展河南省现代学徒制示范点建设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