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建升 审核:林爱琴 编发:赵文丽
为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建设一支专业、稳定的口岸卫生检疫人员队伍,进一步筑牢国门口岸安全防线,郑州机场海关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20名相关专业协勤工作人员。
一、招录原则
成立招录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公开、透明、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招录。
二、岗位要求及数量
本次计划招录协勤人员20名,具体岗位专业要求及数量如下:
口岸卫生检疫岗位。临床医学专业(4人)、护理学专业(14人)、医学检验技术专业(2人),大专学历,工作地点为郑州航空口岸(7*24小时轮班值守单位)。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能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录单位有关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5.年龄要求: 2000年1月1日后出生,年满18周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近5年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纪律行为的人员。
4.有遗传性疾病史及心脏病、冠心病、白癜风、癫痫病等隐性疾病人员。
四、公开招录的程序与要求
本次公开招录按照发布公告、报考资格推荐、面试、体检等程序进行,择优录取。
(一)发布公告
招录公告将在相关院校进行发布。
(二)报名资格推荐
1. 本次招录采取定向定专业方法进行,由报考者所在院校根据报考者政治表现、日常表现、学业成绩等情况开展报考资格综合推荐。
2.报考注意事项。
(1)拟招录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为1:3,若未达此比例经本次公开招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
(2)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录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资格。
(3)考生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关于本次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录岗位报名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但进行了报名,本人的报考资格无效。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者持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参加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3.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1)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录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通知到本人。
(2)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经公开招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从报考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3)根据面试成绩和体检报告,按拟招录岗位名额1:1的比例进入政审环节,因个人自动放弃或政审不合格所产生的空缺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4)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主动放弃。
(五)录取
(1)根据面试成绩、体检和政审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所在院校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时间:另行通知
录用人员采取劳务派遣模式,与河南才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郑州机场海关工作,用工单位负责协勤人员的日常使用和绩效管理。
(2)录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方可办理正式录用手续。考核合格的人员与河南才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间到岗工作。
(3)薪资及福利待遇:薪资待遇按实验区相关政策执行,每月2500-4000元左右(含五险);提供夜班住宿床位、工作餐及市区通勤,统一发放制服。
五、其它事项
(一)报考人员未按照招录公告、其它与招录过程有关的公告、通知的要求执行的,视为弃权。报考人员在招录期间务必保持通信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弃权。
(二)报考人员的各种学历须经国家及有关部门认证,未通过认证的学历按未取得处理。
(三)录用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办理相关人事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四)受录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对不服从分配者,取消录用资格。
(五)本次招录未尽事宜由招录工作领导小组按国家、河南省、郑州市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