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教学工作安排与要求
发布时间: 2018-09-04 浏览次数: 50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安排,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定于201895日正式上课。为保证开学初教学秩序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相关单位做好开学初准备工作。

一、期末补考准备工作安排

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不及格科目,将于本学期第二教学周组织补考,外出实习的学生全部返校参加补考。

1.期末补考工作时间安排:

1)考试科目补考时间:

2018911日、913

2)考查科目补考时间:(含体育、技能、上机考试)

201897日至914日,由各教学单位自行组织。

3)成绩登录时间:978009161800

2.补考安排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发布,请各教学单位教学秘书注意查看并安排相关工作。(补考地点安排在新校区和幸福校区,请各教学单位务必通知相关学生和监考老师及时查看补考安排)

3.考查课补考请按照规定时间节点进行完毕,并及时按规定时间登录补考成绩。

4.集中考试期间,监考教师个人不得随意更换监考人员。如确有特殊情况无法完成监考任务时,经本人所在教学单位行政主管同意,报教务处备案后方可更换。私自更换监考人员,将按有关规定追究部门和教师本人责任。

5.学生须凭学生证、身份证参加期末考试,两证齐全并放在桌面上,以备监考教师和巡视人员检查。学生证或身份证丢失者,应由学生所在学院开具证明,贴照片并加盖教学单位骑缝章。

6.学生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任何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包括手机等通讯工具),已带入考场的必须放置在考场前部物品放置处(通讯工具应关闭),监考教师在监考过程中必须关闭通讯工具。

7.全体监考教师要履行好监考职责。监考教师必须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无两证学生不许进入考场,考试开始前组织清场,清除座位上的所有不应带入考场的资料。开考前,向全体学生宣读《考场规则》,重申考试纪律。监考时必须全神贯注,不做任何与监考无关的事情,不得在中途离开考场。每一个考场的两位监考教师,必须做到一前一后。

8.监考教师应认真巡视考场,发现有可能作弊的迹象,应及时提醒,予以警示。发现作弊行为,应立即取证,没收其试卷,将学生、试卷及证明材料带至考务办作进一步处理。严禁替考、被替考、通讯工具联合作弊等现象发生,一经发现,将按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开除学籍处理。

9.考试期间,各教学单位要加强考场巡视工作,督促监考教师切实履行监考职责。因监考教师责任履行不到位,由巡视人员发现学生作弊的,相关情况纳入监考教师所在单位的年度绩效考核中。

二、开学初教学准备工作

1. 各教学单位检查教师开课前准备情况(授课计划、教案、教材、讲义、课件等),下发班级课表,并落实教学单位教务值班制度,做好记录。

3. 各教学单位请于9315:30前完成对本教学单位所有班级的上课教室设施(桌椅、照明、多媒体设备、黑板)配置质量的检查,16:00前将检查结果报教务处宋颖,电话:60867080 校电:6080

4. 各任课教师核对课表,对任课班级教学安排做到“三清楚”(教学进程、上课时间、教室位置)。

5.第一周有实训、外出实习的教学单位,请做好学生组织工作,务必将教学场地通知到每一个学生。

6.各教学单位通知外聘教师及时查看课表及教学场地,做好开学前的各项教学准备工作。

三、上交课程标准

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申请“开新课”的课程,请于第二周前上交申请表及课程标准。

  

  

教务处

2018.9.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