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与平顶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宝丰分院签订校企合作协议
发布时间: 2018-03-30 浏览次数: 315

    2018年3月29日,平顶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宝丰分院张院长一行3人莅临我校,与我校签订校企合作协议。护理学院院长林爱琴、党总支书记孙志红出席了签约仪式。

    平顶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宝丰分院(原宝丰铁路医院),位于宝丰县龙兴南路98号,建于1969年,占地面积约15496.3平方米,建筑面积约9900多平方米,是经国家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二级综合性医院,同时,也是郑州铁路局职工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宝丰县城镇职工统筹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宝丰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机构。医院开放床位200张。

    本次签订校企合作协议,是为了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大力推动我校职业教育快速健康持续发展,为我校医护类专业学生提供实习和就业岗位。我校护理学院与平顶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宝丰分院经过充分协商沟通,双方一致决定:我校每年组织10—15名学生到平顶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宝丰分院进行顶岗实习;学生实习期间免实习费、免费提供住宿,并资助实习生生活补助费和工作餐补助费;实习生按实习大纲和医院要求圆满完成实习工作后,待学生通过护士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且有意愿留院长期工作者,可通过医院公开招聘,经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合同。

    签约仪式结束后,平顶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宝丰分院对我校16级护理专业的学生进行了实习选拔,经考核,确定了11名学生到该院进行顶岗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