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25-03-27 文章作者:晁亚彬 审核人:刘国海 编发:高辉 浏览次数:11901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25〕43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学校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招)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落实教育部阳光高考相关要求,按照“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开展单招工作。学校内部业务部门实行“招考分离”工作原则。

第二条  学校单招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是河南省唯一公办轨道交通类高职院校、全国铁路系统第一所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国家优质高职院校、国家双高计划院校

学校全称为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学校的办学类型为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合格后由学校颁发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上级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实施细则、规定和招生章程;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四章   招生对象、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五条招生对象

1.已通过河南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且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高中毕业生

2.已通过河南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且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社会考生

3.已通过河南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和退役士兵。

4.已通过河南省2025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中职毕业生

说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和退役士兵考生身份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提供为准;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考生身份以学校现场确认为准。

第六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5年我校单招计划1000人,招生专业及计划如下:

    专业计划按招生对象进行单列设置。单招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调整至普通高考时执行

只招男生专业:动车组检修技术、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高速铁路施工与维护、铁道养路机械应用技术。

目前各铁路局和城市轨道公司要求辨色力无色盲色弱、视力双眼矫正4.8以上,辨色力视力不满足要求的考生慎重报考铁道运输类和城市轨道交通类专业。

第五章   现场确认

第七条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现场确认

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须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科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身份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我校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时间:20254148:30-12:00、1430-1730

受理地点:幸福校区招生办公室(郑州市二七区幸福路2号)

第八条中国特色学徒制试点班现场确认

自愿参加眼视光技术专业中国特色学徒制试点班的考生须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我校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时间:20254148:30-12:00、1430-1730

受理地点:幸福校区招生办公室(郑州市二七区幸福路2号)

第六章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招生

第九条免试对象和条件、免试录取程序

(一)免试对象和条件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职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文件精神,对于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免试录取进入高校专科阶段学习,考生申请免试专业须与获奖项目或取得的高技能资格相关,招生院校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

1.技能大赛优秀获奖选手。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和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争夺赛铜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

2.优秀高技能人才。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同时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

(二)免试录取程序

1.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5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提出免试入学申请。由生源学校负责确认考生获奖情况。

2.生源学校须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向我校现场提交《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5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及相关材料。

技能大赛优秀获奖选手提交材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5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参赛获奖文件、身份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优秀高技能人才提交材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5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在职在岗证明、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证书、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证书、身份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受理时间:2025478:30-12:00、1430-1730(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地点:幸福校区招生办公室(郑州市二七区幸福路2号)

我校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按要求将相关材料报河南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备案。备案通过后,在我校招生就业处网站https://www.zzrvtc.edu.cn/zsjyc/)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我校将名单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并按照相关规定发放录取通知书

免试录取考生计划纳入我校年度招生总计划,我校在已公布的高职单招计划外单列执行,具体执行计划情况视河南省教育厅备案通过后的人数为准。

第七章   志愿填报

第十条考生按本章程“第六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备注的招生对象要求进行专业志愿填报。

特别提醒: 

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可报专业(非中外合作办学):动车组检修技术、高速铁路综合维修技术、铁道交通运营管理。若填报其他专业,视为放弃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考生身份。其他招生对象填报招收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的专业,视为无效专业志愿。

退役士兵可报专业(与俄罗斯交通大学合作办学): 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铁道供电技术、铁道交通运营管理、高速铁路施工与维护、铁道养路机械应用技术。若填报其他专业,视为放弃退役士兵考生身份。

社会考生可报专业(与俄罗斯交通大学合作办学): 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铁道供电技术、铁道交通运营管理、高速铁路施工与维护、铁道养路机械应用技术。若填报其他专业,视为无效专业志愿。

未参加中国特色学徒制试点班现场确认的考生,填报眼视光技术专业,视为无效专业志愿。

申请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考生,按申请免试专业进行志愿填报。若填报其他专业,视为放弃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申请资格。

我校只按考生所报第一专业志愿进行考核。被视为无效专业志愿的,学校不安排考试。

考生(含申请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考生)于2025年4月15日9时至4月16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s://pzwb.haeea.cn)进行网上志愿填报。

第八章   成绩评价办法和录取

第十一条成绩评价办法

1.高中毕业生

高中毕业生进行文化素质、职业适应性测试评价,满分200分。

1)高中毕业生文化素质评价

高中毕业生文化素质评价采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按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历史、地理、政治、化学、生物各科目考试成绩等级折算分数相加,计为文化素质评价成绩。

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折算分数相加最高成绩为100分,具体折算方法为: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成绩为A等级折算为15分,B等级折算为12分,C等级折算为9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分为5个等级(ABCDE)的D等级折算为3分、E等级不折算计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4个等级(ABCD)的D等级不折算计分。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物理、历史科目成绩为A等级折算为12.5分,B等级折算为10分,C等级折算为7.5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分为5个等级(ABCDE)的D等级折算为2.5分、E等级不折算计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4个等级(ABCD)的D等级不折算计分。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地理、政治、化学、生物科目成绩为A等级折算为7.5分,B等级折算为5.5分,C等级折算为3.5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分为5个等级(ABCDE)的D等级折算为1分、E等级不折算计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4个等级(ABCD)的D等级不折算计分。

2)高中毕业生职业适应性测试评价

高中毕业生职业适应性测试评价,采取“上机测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2.中职毕业生

中职毕业生进行文化素质、专业基础、职业技能测试评价,采取“上机测试”方式进行,其中文化素质测试分值占比50%,专业基础和职业技能测试分值占比50%满分200分。

3.社会考生

社会考生进行文化素质、职业适应性测试评价,采取“上机测试”方式进行,其中文化素质测试分值占比50%,职业适应性测试分值占比50%,满分200分。

4.退役士兵、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退役士兵、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不进行文化素质考试,仅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评价,采取上机测试+面试测试方式进行,满分200分。

上机测试重点考察政治素质、人文素养、职业潜质、职业认知等方面,上机测试成绩满分200分,上机折算分=上机测试成绩*0.7;面试测试重点考察心理素质、职业发展、职业规划等方面,面试测试成绩满分200分,面试折算分=面试测试成绩*0.3。

5.眼视光技术专业中国特色学徒制试点班考生

报考眼视光技术专业中国特色学徒制试点班的考生进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评价,采取“线下测试”方式进行,其中文化素质测试分值占比50%,职业技能测试分值占比50%满分200分。

相关考核方案和考试时间在学校招生就业处网站https://www.zzrvtc.edu.cn/zsjyc/)另行发布,考核地点在我校新校区(郑州市郑东新区通惠路298号)。

第十二条考生总分计算方法及录取规则

1.考生总分计算方法:

高中毕业生:总分=文化素质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中职毕业生:总分=文化素质成绩+专业基础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社会考生:总分=文化素质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退役士兵:总分=上机折算分+面试折算分

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总分=上机折算分+面试折算分

中国特色学徒制试点班考生:总分=文化素质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2.录取规则:

学校划定各招生对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为100分。各专业按招生对象单独排名单独录取。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不做专业调剂录取。

学校按各招生对象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当遇到专业录取最低分考生成绩相同时:高中毕业生依次按文化素质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数学、语文、外语、物理、历史、地理、政治、化学、生物成绩等级折算成绩排序录取;社会考生依次按文化素质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排序录取;中职毕业生依次按文化素质成绩、专业基础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排序录取;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和退役士兵均依次按上机折算分面试折算分排序录取;中国特色学徒制试点考生按文化素质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排序录取。

按录取规则进行录取,最后对仍存在专业录取最低分成绩相同的考生均不录取。

第十三条拟录取名单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在学校招生就业处网站https://www.zzrvtc.edu.cn/zsjyc/)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学校将名单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并按照相关规定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十四条已被我校单招录取的考生,我校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程序注册学籍。转学、转专业按照国家、省和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待遇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相同。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入校后实行弹性学制。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中国特色学徒制试点班学生在校期间不允许转专业。

第十五条  体检标准符合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要求。

第九章  收费和资助

第十六条学费标准详见专业信息表。住宿费标准:新建公寓(6人间) 800元/生.年。

第十七条学校奖助贷情况

1.服兵役学费资助: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按政策规定,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在校生入伍的,退役复学后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

2.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向高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20000元。

3.奖学金:对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学校奖学金,根据成绩评定,分为特、一、二、三等,奖励标准分别为每生每年3000元、2000元、1000元和500元。

4.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困难程度确定,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退役士兵均可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700元。

5.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上岗,学生通过勤工助学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资助标准为每月300元。

6.困难补助:包括特困补助、临时困难补助等,用于解决学生突发的重大家庭变故或个人遇到的困难,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4000元。

第十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1.新生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

2.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要求严格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录取资格复查,对存在问题的考生,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资格审核贯穿全过程,考生本人须对提交资料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材料获取相应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并报上级相关部门。

第十九条  学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校外人员进行招生代理与考前培训工作,学校也不组织考前培训工作。所有单招信息以我校招生就业处网站发布为准。 

第二十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学校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通惠路298号(新校区)

          郑州市二七区幸福路2号(老校区)

     编:451460(新校区)   450052(老校区)

咨询电话:0371-66993105   66901341

监督电话:0371-60867381

学校网站:https://www.zzrvtc.edu.cn/

招生微信公众号:郑州铁院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