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就业、精准帮扶】优秀企业校园招聘会No.61:开封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度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30 文章作者:洪从鲁 审核人:招生就业处 编发:冯辉,陈雷 浏览次数:244

根据工作需要,2024年我院公开招聘39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其它要求,聘用后能按照本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四)年限应符合各岗位要求。年龄截止日期以2024年1月1日为准。例如:30周岁以下是指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依此类推。

(五)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六)2024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

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

四、加分政策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在我市从事“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在我市从事省政府购岗计划劳动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笔试成绩总分加5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最多加5分。

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从我市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从我市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退役士兵;从我市入伍,服现役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享受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报名时四类服务项目考生须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年度考核表、基层服务单位证明(须地市级项目主管部门加章);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入伍批准书、退役证书和毕业证书。审查通过的给予加分,加分人员名单在本单位网站予以公示。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

1)考生须持《开封市2024年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资格证、执业证、规培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核确认。2024年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学籍证明。在职应聘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报考人员需提供高中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有丢失者,需提供高中学籍证明)。

4)2张1寸彩色免冠照片(和报名表同版)。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5月24日--6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地点:开封市妇幼保健院门诊楼四楼人事科(开封市顺河回族区劳动路北段13号)。

(四)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对报名时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六、考试

考试由我院自行组织实施,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内容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卫生专业知识两部分,笔试总分为100分。两门考试共收考务费60元/人。

参加笔试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根据我院岗位急需紧缺的需要,个别专业性强的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核的人数确实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我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非医学类专业的招聘岗位,在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此岗位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

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报名结束后院官网发布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

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我院及时在本单位网站进行公示。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技能操作分专业进行测试,面试和技能测试均为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者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如果个别岗位只有一名考生进入面试,其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在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若考生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的,取消考生面试资格。考生逾期未到面试指定地点,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请关注开封市妇幼保健院官网通知。

应届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应确保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取得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有关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应试者是在职人员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需要工作经历岗位的,应试者需同时提供相应的单位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单位缴纳社保记录证明。面试确认时,发现应试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面试确认时同一招聘岗位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的,从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考试工作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科学有序、规范严明、分级负责,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三)面试方法:根据招聘岗位的专业特点设置面试考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举止仪表等。相关面试试题全程按密件程序管理。

面试及技能考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请关注开封市妇幼保健院官网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50%+技能测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优先进入下一个环节。

考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考试结果在我院网站进行公示。

七、体检与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我院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面试结束后及时在本单位网站公示考生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因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我院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由我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后,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及其总成绩,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

(网址http://www.kfwsjsw.gov.cn/)和本单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情况,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的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

受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本单位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由本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其他事项

1.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按照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办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执行,具体按以下原则掌握: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学科)门类的,即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和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专业类或一级学科的,即该专业类或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专业或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对于专业目录、学科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境外留学专业,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岗位专业需求等综合判断。

2.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按照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相关规定执行。

3.全日制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分别按大专、本科毕业生对待。

十、纪律与监督

我院严格遵守公开招聘工作纪律,按照公开招聘各项制度规定,加强过程监督。招聘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和保密制度,确保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

本次公开招聘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坚持公示制,招聘工作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开封市妇幼保健院官网:(http://www.kffy.com.cn/)

人事科咨询电话:0371—22530320

监督电话:0371—2253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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