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石龙区(25人)
为进一步促进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工作需要,区信访局、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等22家单位共同开发机关后勤服务公益性岗位25个,招收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我区辖区内离校未就业、进行失业登记并认定为就业困难援助对象的2020、2021届全日制大专及普通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2.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履行公益性岗位职责,遵守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3.身体健康,服从组织安排,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4.大学生公益性岗位招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就业困难人员:
(1)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的;
(2)当年经县级以上总工会认定的城镇特困职工家庭的;
(3)残疾人家庭的;
(4)农村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的;
(5)在校期间曾享受助学贷款的;
(6)父母双方下岗失业目前仍未就业的;
(7)父母长期患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8)单亲家庭或孤儿的;
(9)发生严重灾情或事故的;
(10)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
二、报名时间和地址
1.报名时间:2022年1月7日-1月20日。
2.报名地点:石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就业促进办公室。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须提交本人《就业创业登记证》、就业援助对象认定申请表和认定类型材料、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下载打印填写报名表,附1张近期免冠一寸彩照。报名人员填好报名表后方可报名,报名时按照防疫规定带好口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测量体温,保持安全距离,报名后立即离开,不得逗留。
三、招募办法和待遇
按照“先特困后困难,先本科后专科,专业对口优先”的原则,经审核后择优聘用。根据报名情况,统一调配,合理安排岗位。由用人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务派遣的,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3年,试用期3个月。月工资不低于3000元(用人单位承担最低工资标准的50%,个人缴纳社保部分,根据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重点审查应聘者的资格条件、违法违纪情况等。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具有影响任职情形的及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咨询电话:7069617
原文链接:
http://www.shilongqu.gov.cn/contents/21151/288238.html
驻马店市直(18人)
为贯彻落实就业援助政策,有效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依据《河南省就业促进条例》、《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8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二、招聘对象
(一)驻马店市区常住人员,同时在市区街道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已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以下六类人员: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3、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4、困难家庭中就业困难的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5、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
6、失业的残疾人、城镇复员转业军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和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德端正,热爱工作,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能够全面履行本职岗位职责。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即日起开始至2022年1月20日,符合条件的人员持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户口本、《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近期彩色1寸照片到市民中心18号窗口现场报名。
(二)考核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考核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三)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驻马店市人社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四)聘用期限和人员待遇
按照《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规定,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最长为三年。养老、医疗、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的单位部分由财政负担。
四、其他事项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咨询电话:2833513 2816863
原文链接:
http://hrss.zhumadian.gov.cn/node/77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