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为做好我校2020年度单位绩效考核工作,根据我校《关于做好2020年度单位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郑铁党〔2021〕1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单位要根据2020年度单位工作绩效考核工作安排,于2021年1月15日前按时上报考核材料;
2.各绩效考核专项工作组要合理安排工作进度,按时完成考核工作。
附件:1.附件1-2020年度党建工作绩效考核工作安排.doc
2.附件2-2020年度教学单位业务工作绩效考核工作安排.doc
3.附件3-2020年度管理与教辅单位业务工作绩效考核工作安排.doc
药学院党总支
2021年1月8日
作者:张倩 审核:李健 编发:张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