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时期是我校全部搬迁至新校区后大力发展的关键期,为做好学校“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及学校党委《关于编制学校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院党字〔2016〕7号)的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苏东民
成员:谢乾、付莉、董黎生、徐宏平、王保军
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协调解决规划编制过程中的问题。
(二)“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组
组长:苏东民
副组长:董黎生
成员:全校中层正职
工作组负责开展编制工作的前期调查研究,提出规划基本思路和大纲,起草规划文本,统筹协调各院(系、部)规划编制,组织咨询专家开展论证等工作。
(三)“十三五”规划编制咨询专家组
组长:付莉
成员:校学术委员会成员,根据需要可邀请校内外专家参加
咨询专家组负责对编制工作进行指导和咨询论证。
二、工作分工
学校“十三五”规划由任务落实部门协调配合(排在第一位单位为牵头部门),详细研讨,科学论证,精心编制,具体分工见下表:
学校“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分工表
规划项目 | 负责校领导 | 任务落实部门 |
基础背景 | “十二五”发展概况 | 董黎生 | 办公室、发展与质量管理处 |
当前面临形势 | 董黎生 | 宣传部、办公室、发展与质量管理处 |
指导思想 | 指导思想 | 苏东民 | 宣传部、办公室、发展与质量管理处 |
发展目标 | 发展目标 | 苏东民 | 发展与质量管理处、办公室、宣传部 |
发展任务 | 人才培养 | 董黎生 | 教务处、学生处、团委、各院(系、部) |
专业建设 | 董黎生 | 教务处、学生处、团委、实践教学中心、各 |
课程建设 | 董黎生 | 教务处、学生处、团委、网络信息技术中心、实践教学中心、各院(系、部) |
基地建设 | 董黎生 | 实践教学中心、校企合作办公室、教务处、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各院(系、部) |
科学研究 | 付莉 | 科研外事处、教务处、校企合作办公室、各院(系、部) |
社会服务 | 王保军 | 继续教育学院、科研外事处、校企合作办公室、各院(系、部) |
学生工作 | 谢乾 | 学生处、团委、教务处、招生就业处、后勤服务集团、各院(系、部) |
创新创业 | 王保军 | 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学生处、团委、实践教学中心、各院(系、部) |
招生就业 | 王保军 | 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学生处、团委、各院(系、部) |
队伍建设 | 付莉 | 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团委、后勤服务集团、各院(系、部) |
校企合作 | 董黎生 | 校企合作办公室、各院(系、部) |
质量保证 | 董黎生 | 发展与质量管理处、教务处、人事处、学生处、团委、招生就业处、校企合作办公室、实践教学中心、各院(系、部) |
国际合作 | 付莉 | 科研外事处、国际教育学院、欧亚交通学院、相关院(系、部) |
基本建设 | 徐宏平 | 基建处、后勤服务集团、校办产业中心、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审计处、新校区综合办、图书馆 |
办学效益 | 苏东民 | 财务处、校办产业中心、监察处、审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 |
保障措施 | 党的建设 | 谢乾 | 组织部、纪委办公室、宣传部、各党总支 |
体制机制 | 付莉 | 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团委、纪委办公室、科研外事处 |
经费保障 | 苏东民 | 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校办产业中心、校企合作办公室、审计处、各院(系、部) |
校园文化 | 谢乾 | 宣传部、团委、学生处、各院(系、部) |
智慧校园 | 董黎生 | 网络信息技术中心、图书馆、教务处、基建处、财务处、保卫处、后勤服务集团 |
平安校园 | 王保军 | 保卫处、办公室、新校区综合办、学生处、团委、各院(系、部) |
后勤服务 | 王保军 | 后勤服务集团、财务处、实践教学中心 |
各院(系、部)应成立相应的规划编制工作小组,由党政主要领导共同负责,结合院(系、部)发展实际,参照学校事业发展规划项目,组织实施院(系、部)规划编制工作。
三、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3月)
组建学校“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机构,确定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召开规划编制工作动员部署会,启动学校“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
(二)规划调研阶段(2016年3月—4月)
学校领导分工带队调研省内外高职院校,学习兄弟院校先进办学经验;广泛收集富有指导性、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为规划制定提供科学依据;认真总结“十二五”规划的执行情况,广泛收集学校“十二五”期间各项事业发展的主要数据和文本资料。
各职能部门要周密安排部署好本部门有关规划编制的基础工作;各院(系、部)要提出本学院规划编制的基本框架与思路,并组织力量积极参加学校前期调研工作。
(三)文本起草阶段(2016年4月—5月)
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起草学校“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和院(系、部)规划,提交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并征询有关专家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四)征求意见阶段(2016年5月—7月)
修订完善学校规划,经学校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形成学校规划征求意见稿;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在全校范围内开展讨论,并组织专家论证,进一步征求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根据论证和咨询意见,对规划进行修改和完善,形成学校规划审议稿。各院(系、部)的规划文本草案也应同步完成并提交学校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五)审定发布阶段(2016年8月—9月)
学校规划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经校长办公会审议,由学校党委会讨论审定;院(系、部)规划提交院(系、部)教职工代表大会(民主管理大会)讨论,院(系、部)党政联席会审议,报学校批准。学校正式印发事业发展规划。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相关部门、各院(系、部)要高度重视规划编制与管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仔细研究,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切实做好本部门负责或参与的规划编制工作。
(二)加强学习研究
规划编制过程中要加强学习研究,增强宏观视野、全局观念和开放意识,要通过深化学习,准确把握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新要求,准确把握职业教育面临的新挑战、新使命,准确把握学校事业发展存在的新问题,新矛盾,坚持问题导向,遵循职教规律,创新发展理念,高标准编制事业发展规划。
(三)加强协同配合
规划编制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任务繁重。各部门、各院(系、部)要增强大局意识,通力合作,及时沟通协调,提高工作实效。需要多个部门共同完成的规划编制工作任务,牵头部门要真正担负起组织协调责任,参与部门要积极配合,认真做好协同工作。
(四)加强督促检查
各部门、各院(系、部)要根据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按时优质完成规划编制工作,做到有布置、有督促、有检查、有结果。办公室对规划编制与执行工作开展督促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