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廉洁过元旦春节的通知
元旦、春节临近,为进一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20条意见,紧盯重要时间节点,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营造廉洁过节氛围,现就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廉洁过元旦、春节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严禁用公款购买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以联系工作业务、过节慰问等名义向相关单位或领导干部个人赠送节礼;严禁巧立名目乱发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以年终总结等名义用公款聚餐或组织旅游;严禁用公款为探亲、旅游的个人安排餐饮和住宿等。
二、各级干部和广大教职工要弘扬艰苦奋斗、厉行节约的优良传统,自觉抵制不良风气。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消费卡;严禁参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
三、各党总支、校属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20条意见,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早打招呼、早提要求,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防止违规违纪问题发生。
四、校纪委将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欢迎全校师生加强对学校各单位及领导干部个人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举报。对元旦、春节期间顶风违纪、“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单位,不仅追究当事人直接责任,还要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监督电话:66901817
监督信箱:zztlzyjsxyjw@163.com
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201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