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就业、精准帮扶】鹤壁市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5-19 浏览次数: 92

文章作者:    审核: 金湘东 编发:温君

鹤壁市人民医院下设总院区、山城院区、南院区三个院区和培训中心、健康管理中心两个中心,设临床、医技科室68个,开放床位1568张。现有河南省医学重点培育学科5个、河南省重点中医专科1个,鹤壁市临床重点专科20个,鹤壁市中医重点专科2个,院级重点学科24个。医院拥有一批现代化的医疗设备,支撑着学科的发展。如德国西门子双源炫速螺旋CT,德国西门子3.0T核磁共振系统,德国西门子大平板血管造影机,日本奥林巴斯全消化道电子胃、肠镜,西门子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医疗设备。国家第二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河南大学、河南科技大学、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河南护理职业学院教学医院;河南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设有鹤壁市重点实验室8个。

根据医院发展需要,经医院研究并报市卫健委同意,拟通过公开招聘形式补充专业技术人员53人。现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数量及条件注:报考岗位信息表中加“★”岗位的,如符合《鹤壁市人民医院急需人才引进激励及管理办法》(见附件)中相应条件,聘用并签订服务期协议后可享受一次性奖励。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2.热爱卫生事业,爱岗敬业,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有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3.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执业资格、规培、职称、年龄等条件要求。

4.“年龄”表述“45周岁以下”是指“1978年5月(含)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83年5月(含)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开除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三)条件说明

1.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按照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办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执行。

2.参加202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试的考生可提供准考证参加报名,本人在报名时需做出书面承诺。暂未取得规培证的考生,要求在半年试用期结束前提供规培成绩单,如考试成绩不合格,医院将予以解聘。

二.招聘程序与要求

(一)信息发布及咨询

“鹤医人力资源部”微信公众号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发布专用平台,本次招聘工作的所有流程及相关事项将在该公众号平台发布,请应聘者务必注意及时查询,凡因本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24日-5月27日8:00-11:30 15:00-17: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鹤壁市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淇滨区九州路115号市人民医院病房楼508房间)

3.报名所需材料

(1)专科及以上各学习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学信网“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本人有效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规培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报名表1份,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1张,贴在报名表上;报名费30元(现金)。

(2)报名表请登录鹤壁市人民医院官网–人力资源下载并打印。

4.资格审查现场报名时由院组织人事科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有关报名事宜,如有疑问咨询医院组织人事科、

(三)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具体时间请关注微信公众号的通知。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打印准考证或因保管不慎丢失准考证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四)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1.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黑色中性笔、2B铅笔、橡皮,不允许携带其他与考试无关的电子产品及其他物品进入考场。考生提前1个小时到考点,进入考点前按照要求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缺少以上证件材料的考生禁止进入考点。笔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未到场考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考生提供的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笔试的资格。

2.采用第三方出题及印卷,满分100分,临床医技类以医学基础知识为主;护理类以基础护理知识为主,具体考试题型由第三方决定。3.笔试结束后需妥善保管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作为考生面试资格确认的有效证件,如因考生保管不慎丢失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五)面试资格确认

1.考生参加面试资格确认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

2.逾期未进行面试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并发放面试通知单。

(六)面试

1.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持面试通知单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参加面试,缺少以上证件材料的考生禁止进入考点。面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未到场考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考生提供的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七)体检、考察、公示

1.根据拟录用职位,各岗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考试总成绩成绩在公众号上公布,同时公示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在公务员体检标准基础之上增加心理测试环节。因体检对象放弃、体检不合格造成的招聘岗位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3.组成考核组对考察对象进行政审考察,考察采取查阅人事档案、个别谈话、实地察看、同考核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履职情况及学术能力等,重点考察报考资格、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因考察对象放弃、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4.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及考察情况,经院党委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三.纪律监督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以及试用期间和岗位聘用后,对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报考者的聘用资格。

四.工资及福利待遇

1.聘用制人员实行同工同酬。2.劳务派遣人员按医院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入职即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在合同期内),由劳务派遣公司代缴纳五险。

五.其他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通知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等相关程序,试用期6个月。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特别提醒

1.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若有变化,要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自负。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部门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本公告由鹤壁市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

4.咨询电话:0392-8299198(武老师)监督电话:0392-3331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