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组织生活会制度
发布时间: 2019-12-30 浏览次数: 17310

党的组织生活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和载体,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

一、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员必须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党课学习,党总支(支部)要定期召开总支(支部)委员会会议。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坚持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

二、严格落实党的生活会制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党性原则。会前要广泛听取意见、深入谈心交心,会上要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后要逐一整改落实。

三、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领导干部要带头谈,也要接受党员、群众约谈。

四、严格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定期组织党员对照党章的规定和要求,对照党规党纪,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强化党员意识、增强党的观念、提高党性修养。

五、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领导干部必须强化组织观念,做到对党忠诚,襟怀坦白。必须按规定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必须实事求是地及时向党组织报告工作中和个人的重大事项,严格执行离郑报备制度,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增强党的意识,时刻牢记自己第一身份是党员。任何党员都不能游离于党的组织之外,更不能凌驾于党的组织之上。每个党员无论职务高低,都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时自觉主动足额交纳党费。

七、学校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确保党的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要按规定详细如实地记录好“三会一课”及谈心谈话的内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