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中秋、国庆”双节期间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9-25 作者: 审核: 校园网 浏览次数: 112

各院(系):

      “中秋、国庆”“双节即将来临,为了保证假日期间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校园的安全稳定,确保学生过上一个安全、快乐、健康的节日,现就假期前后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思想高度重视。

      各院(系)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决执行学校有关安全管理的文件精神,做好节日期间学生安全及管理工作。杜绝危害学生安全的重大伤害事故发生,确保学生安全。

      二、加强安全教育。

      各院(系)要在放假前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学生安全防范教育,提醒学生离校前做好自身财物的保管(电脑等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现金请存入银行等)、引导学生乘坐正规的公共交通工具返家返校、提示学生外出旅游注意人身财产安全,假期兼职预防中介诈骗及传销陷阱等。

      三、做好安全排查。

      各院(系)要组织力量对学生宿舍进行一次安全自查,对影响学生安全的隐患进行清理和整治,消除安全事故苗头。假期留校学生应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整制度,不准私自留宿他人,注意防火防盗,在宿舍区域内,禁止酗酒、大声喧哗、抛洒杂物、赌博、寻衅滋事,发现可疑情况及时向学校值班人员报告。

      四、组织文体活动。

      学校大力提倡留校学生在校内以小型分散的方式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各院(系)可依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重申严禁学生以班级、社团等任何名义,组织外出游玩活动。对擅自组织学生外出游玩而出现安全等事故者,学校要严肃追究责任并做出处理。

      五、落实假期值班。

      各院(系)学工办落实好假期值班和学生宿舍巡查工作。学工办可组织假期留校的学生干部,做好学生公寓的日巡查和日报告工作,建立节日信息网络,并确保通讯畅通。

      六、进行离校登记。

      各院(系)学工办要组织辅导员老师准确登记、核实所带班级学生的假期去向,并确保与学生有畅通的联系方式。

      七、严格请假制度。

      10月7日晚各院(系)召开周会,辅导员老师清点各班人数,对于不按时返校学生联系家长逐一落实原因,对无故不请假不按时返校的学生要进行严肃处理。如确属因个人身体原因不能按时返校,要提前提供医疗诊断、个人请假条的证明向所在院(系)学工办老师处请假。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1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