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道德模范的榜样作用,广泛动员广大师生支持和参与道德建设,根据郑州市文明办年度工作安排,结合我校实际,决定组织开展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把培育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弘扬共筑美好生活梦想的时代新风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广泛发动师生积极参与推荐和评选工作,推出事迹突出、群众公认、典型性强的道德模范,充分运用榜样力量推动形成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良好风尚,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提供强大精神力量和有力道德支撑。
二、奖项设置
道德模范评选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等五个类别。
三、评选标准
1.道德模范的总体标准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师生广泛认可。
2.道德模范的分类标准
助人为乐模范: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无私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公益事业。
见义勇为模范: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良好的的社会信誉和守信形象。
敬业奉献模范: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甘于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创造。
孝老爱亲模范:注重家庭、注重家风、注重家教,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关系和谐,事迹感人。
四、评选要求
1.师生均可参加评选,每位候选人只参加一个类别的评选。
2.推荐人选名单、推荐表、事迹材料以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
五、报送要求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积极推荐各类道德模范。每位候选人按类别填写推荐表1份加盖公章(张贴1寸红底近期免冠照片),并准备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1份,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统一报送至宣传部(办公楼221室,电话:6185),材料不合要求的候选人不予考虑。推荐表、事迹材料、照片的电子版(照片为JPG格式单独列出,不要插入到推荐表中)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统一以OA形式发送宣传部李旸。推荐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18年6月8日,逾期一律视为无效。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本次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加强宣传,精心组织,确保评选表彰活动顺利进行。
2.严格标准,确保质量。本次道德模范评选活动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和工作要求,推荐事迹突出、师生公认、典型性强的候选人,并对推荐人选进行认真考察审核。对于活动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候选人,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在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中,要充分发挥网站、QQ群、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传播作用,营造全校师生支持和参与道德建设的浓厚氛围。要把选树道德模范与学习身边典型结合起来,坚持道德模范“从师生中来、到师生中去”,在全校推动形成学习道德模范、关爱道德模范、争当道德模范的良好风尚。
附件:推荐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