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团体心理咨询室
(管理制度)
1、团体辅导室是进行团体活动(团体咨询、心理剧、团体拓展等活动)的场所,团体辅导时间由心理辅导老师确定,团体成员须按时参加。
2、团体成员应积极配合辅导教师工作,维持辅导室内正常秩序,做到言行文明得体。
3、团体成员在辅导过程中要真诚、开放、信任他人,并对他人的言语和行为保密。
4、自觉保持团体辅导室公共卫生,不吃零食、不吸烟、不随地吐痰。
5、使用后物品归放原处,桌椅恢复原状。
6、自觉爱护辅导室内的设施,做好防火、防潮、防蛙、防高温、通风换气等安全保护工作。
7、团体辅导教师下班时必须关窗、锁好门,切断电灯、电脑等电器设备的电源。
学生工作部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18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