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教学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6-12 作者: 审核: 浏览次数: 181

 关于开展教学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分工会:

为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调动广大教师教学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教学改革创新,促进教师职业发展,根据豫教工〔2016〕16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16年开展教学技能竞赛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竞赛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实施。

  领导小组组长: 付  莉   董黎生  

        副组长: 杜智华   胡殿宇  董忠生  程  萍  

竞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工会,董忠生任主任。

2.校竞赛领导小组聘请相关学科专家、教授组成竞赛评审委员会,对参赛者的教学技能情况进行评审。

    二、竞赛内容

    2016年教学技能竞赛共设3个科目:外语(英语及其他外语语种)教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教学、体育教学。

三、竞赛要求

1.外语教学和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由学校教务处和工会组织实施;体育教学由公共教学部组织实施。

    2.要从创新教学理念、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手段、教学语言、提升教学水平、提高教学效果等方面具体考察教师的教学技能情况,并要注意抓好赛前培训和层层选拔,优中选优。

3.坚持广泛参与的原则。以竞赛为契机,在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中掀起练技能、强素质、为教育事业做贡献的热潮。

4.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竞赛原则。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未经选拔程序而直接申报者,一经发现,收回荣誉称号,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5.要认真做好宣传报道工作,注意发现典型,总结经验。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宣传阵地,加大对教学能手、教学骨干、教学新秀、教学标兵的宣传力度,对先进的教学理念、教学手段、教学方法和教学经验要积极组织推广应用。

6.今年的教学技能竞赛,仍以中青年教师为主,参赛者年龄须为196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且为从事相关学科教学工作三年以上的一线教师。

 7.体育科目的教学竞赛,按照省教育厅体卫艺处、河南省学生体育总会高校体协分会制定竞赛细则(另发)。

 8.上述3个科目在竞赛基础上,按成绩排序推荐。在向省竞赛办公室推荐前,校内公示且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推荐上报。

四、表彰奖励

1.外语教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和体育分别设一二、三等奖并择优按照分配名额向河南省教学竞赛办公室上报。

2.本着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重在精神鼓励。学校酌情对获奖者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3.参加校级竞赛教师的获奖情况记入本人档案,作为今后晋级、评职、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注意事项

1.参加竞赛者要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 “河南省教育系统2016年度教学技能竞赛申报审批表”1份 (A3纸双面打印);

(2)20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1份;

(3)所授科目教案1份;

(4)2014年以来有关获奖成果或荣誉称号的证书复印件(推荐单位负责查验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盖章);

(5)同教案课堂教学实录DVD光盘1份(光盘实录影音限所教课程全过程,不得超时)。

报送的先进事迹材料、教学教案须用A4纸打印。凡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者不予接收。申报材料不予退还,请参赛选手做好备份。

2. 分工会报送截止日期为2016年5月27日。

3. 校工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忠生、钱晓音

新校区办公楼419和421房间

联系电话:68067001,68067024

  

  

附件:

 河南省教育系统2016年度教学技能竞赛申报审批表2016年教学技能竞赛审批表.doc

  

  

  

  

  

                                                            校工会

                                                       2016年5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