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郑州铁路职业技术
学院委员会文件
郑铁学院党〔2011〕11号
关于印发《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岗位设置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党总支,院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豫办〔2010〕3号)及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的相关要求,经院内广泛征求意见,学院党委会研究通过,现将《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岗位设置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主题词:岗位设置 实施方案 通知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1年3月15日印发 |
附件: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为深化我院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87号)、《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豫办〔2010〕3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豫人社〔2010〕198号)及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复的《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岗位设置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本实施方案适用于我院首次岗位设置及聘用。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通过科学设岗与聘用,形成精干高效的专业技术队伍、管理队伍和工勤队伍,营造吸引和稳定人才的制度环境,激发各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促进学院各项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设岗、统筹兼顾,竞争上岗、分级聘用,注重业绩、兼顾公平,规范程序、公开公正,明确职责、合同管理的原则。
三、岗位设置
(一)岗位总量
我院编制897人,规格为副厅级省属专科院校,领导职数7人,内设机构41个,实有人员813人。根据省人社厅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我院岗位设置总量897个。
(二)岗位类别
岗位类别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其中,管理岗位152个,占岗位总量的17%;专业技术岗位673个,占岗位总量的75%;工勤技能岗位72个,占岗位总量的8%。
1、管理岗位是指在学院及其内设机构中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具有相应组织领导能力和业务水平要求的工作岗位。
2、专业技术岗位是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教师岗位是指具有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作职责和相应能力水平要求的工作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的主体。教师岗位包含专职辅导员岗位。
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是指为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或辅助服务,在具体的管理服务部门中由专业技术人员担任的岗位,包括实验、图书、社会科研、经济、会计、审计、工程、卫生、档案、编辑等专业技术岗位。
3、工勤技能岗位是指为满足教学、科研和师生日常工作、学习、生活等需要,承担技能操作及维护、后勤保障及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
(三)岗位等级
1、管理岗位等级
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分为10个等级。我院管理岗位分为6个等级,即四至九级管理岗位,对应关系如下表:
管理岗位等级 | 四级 | 五级 | 六级 | 七级 | 八级 | 九级 |
社会 等级 | 厅级 副职 | 处级 正职 | 处级 副职 | 科级 正职 | 科级 副职 | 科员 |
院内 等级 | 正院级 | 副院级 | 正处 | 副处 | 正科 | 科员 |
(1)按照省编办确定的我院规格,我院管理岗位最高等级设置为四级管理岗位。本次设置四级管理岗位2个,五级管理岗位5个。
(2)按照核定的我院内设机构数,设置中层管理岗位75个。其中,六级管理岗位40个,七级管理岗位35个。
(3)根据我院内设机构数,设置其他管理岗位70个。其中,八级管理岗位30个,九级管理岗位40个。
2、专业技术岗位等级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其中,正高级岗位分为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分为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为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为十一至十三级。我院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0个等级,对应关系如下表:
职称 | 正高 | 副高 | 中级 | 初级 |
专技岗位等级 | 三级 | 四 级 | 五级 | 六级 | 七级 | 八级 | 九级 | 十级 | 十一级 | 十二级 |
| | | | | | | | | | |
(1)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7:12:6,分别设置高级岗位189个,中级岗位323个,初级岗位161个。
(2)三、四级高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2:3,设置三级岗位13个,四级岗位21个。五、六、七级高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1:2:2,设置五级岗位31个,六级岗位62个,七级岗位62个。八、九、十级中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3:4:3,设置八级岗位97个,九级岗位129个,十级岗位97个。十一、十二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1:1,设置十一级岗位81个,十二级岗位80个。
3、工勤技能岗位等级
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我院设技术工岗位一至五级,对应关系如下表:
技术工 人等级 | 高级 技师 | 技师 | 高级工 | 中级工 | 初级工 |
工勤技能岗位等级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四级 | 五级 |
我院设置一级岗位1个,二级岗位3个,三级岗位18个,四级岗位25个,五级岗位25个。
四、岗位聘用与管理
(一)聘用范围
在编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
(二)岗位聘用条件
1、岗位聘用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身体健康状况良好。
2、岗位聘用其他条件
岗位聘用其他条件按照《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管理岗位聘用条件》、《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和《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工勤技能岗位聘用条件》的规定执行(见附件一、二、三)。
(三)岗位聘用方法
1、管理岗位五级以上职员的聘用工作,按照干部人事管理的有关权限规定执行。
2、专业技术岗位的三至十二级、管理岗位的六至八级及工勤技能岗位的一至二级由学院统一组织聘用,其他岗位由学院授权院属相关单位组织聘用。
(四)岗位职责
岗位职责按照《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岗位职责》的规定执行(见附件四)。
(五)聘用程序
1、公布岗位。学院公布岗位名称、数量及其岗位职责和聘用条件。
2、申请应聘。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人员填写《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岗位聘用申请表》(见附件五、六、七),报名竞聘者另须提交符合竞聘条件的相关业绩材料。
3、资格审核。学院岗位设置及聘用工作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和条件进行审核。
4、考察评议。学院岗位设置及聘用工作组和相关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评议,确定学院授权聘用的岗位拟聘人选,同时提出需经学院聘用的岗位推荐人选。
5、学院审定。学院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对岗位设置及聘用工作组和相关单位提出的拟聘人选和推荐人选进行审定,确定全院岗位聘用拟聘人选名单。
6、结果公示。拟聘人选名单通过校园网或其它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7、签订聘用合同。公示无异议后,学院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单位负责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
(六)聘用合同
1、学院(或授权单位)与受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河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合同》,明确受聘岗位职责要求、工作条件、工资福利待遇、岗位纪律、聘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条件以及聘用合同期限等方面的内容。
2、学院和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在国家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可以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聘用合同期限内调整岗位的,应对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作出相应变更。聘用合同期满前,学院按国家有关规定、学院政策和受聘人员的履职情况认真考核,及时作出续聘、岗位调整或解聘的决定。
(七)聘用期限
1、首次聘期为3年(管理岗位五级以上职员的聘期按照省委组织部干部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2、新聘人员的首聘合同终止时间一般确定为院内其他受聘人员合同终止的相应时间。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已签订的服务期内的聘用合同仍然有效。
3、聘期内变动岗位的,原聘期终止时间不变。聘期内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受聘人员,岗位聘用合同仅签至达到退休年龄的时间,聘用期满按有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八)岗位考核
岗位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年度考核主要考核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工作进展及绩效情况。聘期考核按聘用合同进行,主要考核聘期内履行岗位职责情况,重点是工作业绩。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调整岗位以及晋级、奖惩的重要依据。
五、岗位聘用的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为做好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学院成立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清义 穆瑞杰
副组长:谢 乾 李学雷 付 莉 李卫国 吴新云
成 员:徐宏平 杜智华 杜建伟 薛 伟 赵晓东
赵凤臣 董奇志 焦宏涛 张 云 张 磊
徐 坚 李健勇 王保军
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主要负责政策宣传、方案起草、工作协调督促等。
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具体工作组,主要负责方案的协助起草、征求意见、岗位聘用的组织实施等。
1、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及聘用工作组
组 长:赵凤臣
副组长:李健勇 张 磊
2、管理岗位设置及聘用工作组
组 长:杜智华
副组长:董奇志 焦宏涛
3、工勤技能岗位设置及聘用工作组
组 长:王保军
副组长:徐坚 张云
(二)实施步骤
我院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总体安排是:2011年3月底前完成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具体分以下步骤实施:
2010年12月14日—2011年3月15日:起草《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征求教职工意见和建议,修订后报学院研究审定,报上级核准备案。
2011年3月16日—2011年3月31日:公布已核准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按规定的聘用程序完成岗位聘用工作。
六、需要说明的其它问题
(一)新进人员按所具备的相应岗位任职资格和条件,根据岗位指标情况聘用相应等级岗位。
(二)首次岗位聘用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确需设置“双肩挑”岗位,由学院研究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聘用到“双肩挑”岗位的人员同时占其主项工作和兼职工作所在系列岗位的结构比例。
(三)首次岗位聘用严格按照三大类岗位分类聘用,申报岗位时个人应根据目前所执行的工资系列申报相应系列岗位,各类岗位的人员不得跨类转岗。执行专业技术岗位工资系列的管理干部,可按条件申报专业技术岗位的不同等级,聘用后按相应等级专业技术岗位工资执行。执行管理岗位工资系列的管理干部, 按照现管理岗位级别聘用到相应等级的职员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人员按照本人目前已聘任的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聘用。
(四)各单位从事各类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其具备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原则上应与应聘岗位系列相一致。不一致的,聘期内应转评。
(五)聘用过程中需要采取票决时,须有学院岗位设置及聘用工作组或授权单位评议工作组全体成员的三分之二以上人员出席,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进行无记名投票,按绝对多数原则产生相应数额的人选。
(六)岗位聘用实行动态管理,首次聘用后三类岗位出现空缺时,按照公开招聘、竞聘上岗等有关规定择优聘用。新取得高一级任职资格的人员,被聘用到相应等级岗位后,方可享受该等级岗位的工资待遇。
(七)2006年7月1日至岗位设置工作完成前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指退休金执行专业技术岗位工资的人员),比照在职相应专业技术系列人员的条件,确定相应等级,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相应提高退休待遇。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占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但不得降低岗位聘用条件。
(八)首次岗位聘用时,现有人员的岗位结构比例已超过核准结构比例的,已聘人员保持现有待遇不变,采取超结构比例10%以内退二进一、超结构比例10%以上退三进一,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逐步达到核准的结构比例。尚未达到核准结构比例的,严格控制岗位聘用数量,根据事业发展和队伍建设的需要,逐年聘用充实。
(九)根据河南省职称评聘政策,转评人员的任职年限可从聘任本级别专业技术职务的时间算起。
(十)在职人员近三年教学业绩的计算起止时间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教科研业绩的计算起止时间自2007年9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任现职不足三年的为任现职以来至2010年12月31日。
(十一)2006年7月1日至岗位设置工作完成前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提高岗位等级的业绩计算时间为退休之日的前三年,任现职不足三年的为任现职以来至退休之日。
(十二)应聘者对聘用程序、聘用结果等有异议的,有权向学院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诉或复议要求,学院在接到申诉或复议要求后及时研究并回复意见。申诉或复议要求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十三)本方案由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四)本方案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文件和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七、工作要求
(一)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是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的重大改革,对于加强学院人才队伍建设,优化配置人力资源,提高用人质量和用人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单位和全体教职工要充分认识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思想统一到国家关于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精神上来,统一到深化我院人事制度改革、充分调动和发挥教职工积极性的目标上来,增强做好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的责任感。
(二)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教职工学习有关文件,领会文件精神,把握政策规定,按照学院统一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安排好、组织好岗位聘用工作,坚持标准,严格程序。
(三)各单位要坚持以人为本,统筹考虑各方利益,注重做好教职工思想工作,引导教职工理解、支持并积极参与岗位聘用工作,确保岗位聘用工作有序进行。
(四)各工作组和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学院规定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和条件进行审核把关,公开评议,公平公正推荐。
(五)各工作组、各单位和个人在岗位聘用工作中要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营私舞弊、弄虚作假、打击报复、诽谤他人。如有违犯者,一经发现,将按学院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在岗位聘用工作中,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降级聘用,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1、伪造学历、学位、奖励证书、工作经历等的;
2、谎报研究成果、工作业绩的;
3、剽窃他人科学研究成果的;
4、以不正当手段拉拢或贿赂聘用组织成员的;
5、诬陷、中伤其他应聘人员或聘用组织成员的;
6、有其它违纪、违法行为的。
(七)岗位聘用实行回避制度,各级聘用组织成员不参与本人、配偶或直系血亲关系者的岗位申报审议和推荐工作。
附件一: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管理岗位聘用条件
附件二: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
附件三: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工勤技能岗位聘用条件
附件四: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岗位职责
附件五: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管理岗位聘用申请表
附件六: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申请表
附件七: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工勤技能岗位聘用申请表
附件一: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管理岗位聘用条件
一、四级岗位聘用条件
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符合上级组织文件要求的相应岗位的任职条件。
二、五级岗位聘用条件
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符合上级组织文件要求的相应岗位的任职条件。
三、六级岗位聘用条件
1.符合岗位聘用基本条件;
2.符合学院中层干部选拔聘任相关制度文件规定的相应岗位任职资格和条件;
3.在聘同级岗位职务;
4.任现职以来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四、七级岗位聘用条件
1.符合岗位聘用基本条件;
2.符合学院中层干部选拔聘任相关制度文件规定的相应岗位任职资格和条件;
3.在聘同级岗位职务;
4.任现职以来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五、八级岗位聘用条件
1.符合岗位聘用基本条件;
2.符合学院科级干部选拔聘任相关制度文件规定的资格和条件;
3.在聘同级岗位职务;
4.任现职以来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六、九级岗位聘用条件
1.符合岗位聘用基本条件;
2.在聘同级岗位职务;
3.任现职以来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附件二: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
一、教师岗位聘用条件
(一)三级岗位聘用条件
1.符合岗位聘用基本条件;
2.具备教授任职资格;
3.任职年限满3年;
4.任现职以来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二)四级岗位聘用条件
1.符合岗位聘用基本条件;
2.具备教授任职资格;
3.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三)五级岗位聘用条件
1.符合岗位聘用基本条件;
2.具备副教授任职资格;
3.任职年限满10年;
4.任现职以来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或具备以下条件可以申请应聘,竞争上岗:
1.符合岗位聘用基本条件;
2.具备副教授任职资格;
3.任职年限满9年;
4.任现职以来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并完成聘期内规定的教学科研任务。
(四)六级岗位聘用条件
1.符合岗位聘用基本条件;
2.具备副教授任职资格;
3.任职年限满7年;
4.任现职以来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或具备以下条件可以申请应聘,竞争上岗:
1.符合岗位聘用基本条件;
2.具备副教授任职资格;
3.任职年限满6年;
4.任现职以来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并完成聘期内规定的教学科研任务。
(五)七级岗位聘用条件
1.符合岗位聘用基本条件;
2.具备副教授任职资格;
3.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六)八级岗位聘用条件
1.符合岗位聘用基本条件;
2.具备讲师任职资格;
3.任职年限满9年;
4.任现职以来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或具备以下条件可以申请应聘,竞争上岗:
1.符合岗位聘用基本条件;
2.具备讲师任职资格;
3.任职年限满8年;
4.任现职以来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并完成聘期内规定的教学科研任务。
(七)九级岗位聘用条件
1.符合岗位聘用基本条件;
2.具备讲师任职资格;
3.任职年限满3年;
4.任现职以来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八)十级岗位聘用条件
1.符合岗位聘用基本条件;
2.具备讲师任职资格;
3.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九)十一级岗位聘用条件
1.符合岗位聘用基本条件;
2.具备助教任职资格;
3.任职年限满3年;
4.任现职以来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十)十二级岗位聘用条件
1.符合岗位聘用基本条件;
2.具备助教任职资格;
3.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含实验、图书、社会科研、经济、会计、审计、工程、卫生、档案、编辑等专业技术岗位)
(一)六级岗位聘用条件
1.符合岗位聘用基本条件;
2.具备副高级职称任职资格;
3.任职年限满3年;
4.任现职以来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二)七级岗位聘用条件
1.符合岗位聘用基本条件;
2.具备副高级职称任职资格;
3.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三)八级岗位聘用条件
1.符合岗位聘用基本条件;
2.具备中级职称任职资格;
3.任职年限满11年;
4.任现职以来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或具备以下条件可以申请应聘,竞争上岗:
1.符合岗位聘用基本条件;
2.具备中级职称任职资格;
3.任职年限满10年;
4.任现职以来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并完成聘期内规定的科研任务。
(四)九级岗聘用条件
1.符合岗位聘用基本条件;
2.具备中级职称任职资格;
3.任职年限满3年;
4.任现职以来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五)十级岗聘用条件
1.符合岗位聘用基本条件;
2.具备中级职称任职资格;
3.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六)十一级岗位聘用条件
1.符合岗位聘用基本条件;
2.具备助理级职称任职资格;
3.任职年限满5年;
4.任现职以来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或具备以下条件可以申请应聘,竞争上岗:
1.符合岗位聘用基本条件;
2.具备助理级职称任职资格;
3.任职年限满4年;
4.任现职以来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并完成聘期内规定的科研任务。
(七)十二级岗位聘用条件
1.符合岗位聘用基本条件;
2.具备助理级职称任职资格;
3.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八)十三级岗位聘用条件
1.符合岗位聘用基本条件;
2.具备员级职称任职资格;
3.任现职以来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附件三: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工勤技能岗位聘用条件
一、一级岗位聘用条件
1.符合岗位聘用基本条件;
2.通过高级技师技术等级考核,取得了政府人事部门颁发的高级技师资格证书;
3.任现职以来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二、二级岗位聘用条件
1.符合岗位聘用基本条件;
2.通过技师技术等级考核,取得了政府人事部门颁发的技师资格证书;
3.任现职以来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三、三级岗位聘用条件
1.符合岗位聘用基本条件;
2.通过高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取得了政府人事部门颁发的高级工资格证书;
3.任现职以来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四、四级岗位聘用条件
1.符合岗位聘用基本条件;
2.通过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取得了政府人事部门颁发的中级工资格证书;
3.任现职以来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五、五级岗位聘用条件
1.符合岗位聘用基本条件;
2.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获得政府人事部门颁发的初级工资格证书;
3.任现职以来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附件四: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岗位职责
一、管理岗位职责
(一)四级岗位职责
1.把握学院的政治方向和办学方向,抓好全院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政治学习。开展形势教育和法制教育,抓好全院的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搞好自身政治理论学习,每年做专题报告一次以上;
2.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完成任期工作计划和任务,抓好教学、科研和专业(学科)建设,促进学院事业发展,加强管理工作和制度建设,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提高职工生活水平;
3.圆满完成学院党政工作计划,提高学院综合办学实力,某些工作有所创新和突破,重大决策无失误;
4.完成《教学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应任务;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五级岗位职责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办学方针,抓好分管部门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每年做一次专题报告;
2.协助主要领导完成学院的各项计划和任务,努力抓好分管部门和分管工作,组织分管部门干部创造性开展工作,每年要办一两件促进学院发展的事情;
3.圆满完成分管工作,某些工作有突破,工作中无重大责任事故;
4.完成《教学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应任务;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六级岗位职责
1.抓好本部门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民主法制教育,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和党风廉政教育,带头搞好廉洁自律。认真学习政治理论,给本部门职工做政治理论辅导;
2.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及学院有关政策、规定,组织起草相关综合性规章制度,钻研本职业务,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做好本部门工作,按计划完成年度任务。学习有关专业知识,开展调查研究,每年撰写调研报告1份以上;
3.圆满完成学院布置和安排的工作任务,使本部门整体工作有所推进,个人负责的工作成绩突出,无重大责任事故;
4.完成《教学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应任务;
5.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四)七级岗位职责
1.协助部门正职做好本部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开展法制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认真搞好政治理论学习,加强廉洁自律,不断提高政治素质;
2.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及学院有关政策、规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有计划学习专业知识,聘期内业务素质有一定提高,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撰写调研报告1份以上;
3.圆满完成分管工作任务,局部工作有较大改进,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有明显提高,无责任事故;
4.完成《教学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应任务;
5.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作任务。
(五)八级岗位职责
1.做好本科室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和三个育人活动,积极参加政治学习;
2.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及学院有关政策、规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教学科研及教职工和学生服务,完成部门领导分配的工作任务,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提出1-2条合理化建议,在本职业务上有建树;
3.科室工作按计划完成较好,每年有新进展,服务对象及主管领导满意,无责任事故;
4.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六)九级岗位职责
1.积极参加思想政治教育,自觉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和有关政策,牢固树立为教职工和学生服务的意识;
2.积极对待领导布置的工作任务,注意学习业务知识,聘期内业务水平和办事能力显著提高;
3.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无责任事故,受到领导肯定和职工认可;
4.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教师岗位职责
(一)三至四级岗位职责
1.承担基本教学工作量290学时/学年;
2.完成本专业(学科)相应各层次人才培养任务,系统培养和指导一名青年教师;
3.主持本专业(学科)专业建设、课程体系建设,完成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或实验(实训)室建设或院级以上精品课程建设等任务;
4.聘期内三级岗位需完成下列教科研任务之三,四级岗位需完成下列教科研任务之二(其中第一条均为必备):
(1)在CN以上学术期刊发表2篇本专业学术论文(文科独著,理工科前两名),其中有1篇发表在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期刊;
(2)被SCI、EI、ISTP或A&HCI、CSSCI收录,或被《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全文收录专业学术论文1篇(文科独著,理工科前两名);
(3)编写正式出版的本专业教材或学术专著1部(本人撰写4万字以上);
(4)参加省部级以上教科研项目并结项(前5名);
(5)主持厅局级教科研项目并结项;
(6)主持院级以上教科研项目或参加厅局级以上教科研项目并获二等以上奖励;
(7)参加省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前5名)。
(8)主持一项横向科研课题或工程项目,到账经费2万元以上,或获得国家专利;
(9)面向师生公开做2场本专业前沿技术的学术报告。
5.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五至七级岗位职责
1.承担基本教学工作量310学时/学年;
2.完成本专业(学科)相应各层次人才培养任务;
3.完成本专业(学科)专业建设、课程体系建设,参加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或实验(实训)室建设或院级以上精品课程建设等任务;
4.聘期内五级岗位需完成下列教科研任务之四,六级岗位需完成下列教科研任务之三,七级岗位需完成下列教科研任务之二(其中第一条均为必备):
(1)在CN以上学术期刊至少发表2篇本专业学术论文(文科独著,理工科前两名);
(2)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1篇本专业学术论文(文科独著,理工科前两名);
(3)参编正式出版的本专业教材或学术专著1部(本人撰写4万字以上);
(4)参加省级以上教科研项目并结项;
(5)参加厅局级教科研项目并结项(前5名);
(6)主持院级教科研项目并结项;
(7)主持院级以上教科研项目并获得三等以上奖励;
(8)主持院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或参加省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前9名);
(9)主持1项横向科研课题或工程项目,到账经费1万元以上,或获得国家专利;
(10)面向师生公开做1场本专业前沿技术的学术报告。
5.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八至十级岗位职责
1.承担基本教学工作量330学时/学年;
2.完成本专业(学科)相应各层次人才培养任务;
3.完成本专业(学科)的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或实验(实训)室建设任务或院级以上精品课程建设等专业(学科)建设任务;
4.聘期内八级岗位需完成下列教科研任务之四,九级岗位需完成下列教科研任务之三,十级岗位需完成下列教科研任务之二(其中第一条均为必备):
(1)在CN以上学术期刊发表2篇本专业学术论文;
(2)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1篇本专业学术论文;
(3)参编正式出版的本专业教材、学术专著或实验实训指导书;
(4)参加省级以上教科研项目并结项;
(5)参加厅局级教科研项目并结项;
(6)参加院级教科研项目并结项(前5名);
(7)参加院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前5名);
(8)参加省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
(9)参加横向科研课题或工程项目(前5名),或获得国家专利;
(10)参加院级以上教科研项目并获得三等以上奖励(前五名)。
5.聘期内兼任班主任、专业导师或辅导员工作一年以上。
6.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四)十一至十二级岗位职责
1.承担基本教学工作量330学时/学年;
2.完成专业建设任务;
3.聘期内十一级岗位需完成下列教科研任务之三,十二级岗位需完成下列教科研任务之二(其中第一条均为必备):
(1)在CN以上学术期刊发表1篇本专业学术论文;
(2)参加院级以上教科研项目;
(3)参加院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
(4)参编专业教材或实验实训指导书;
(5)参加横向科研课题或工程项目,或获得国家专利。
4.聘期内兼任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两年以上。
5.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实验岗位职责
(一)五至七级岗位职责
1.完成学院下达的实验(实训)教学任务,独立讲授本专业实验(实训)课;
2.完成实验室建设及专业(学科)建设任务,所在实验(实训)室达到省级合格标准;做好安全、卫生等基本工作;
3.聘期内五级岗位需完成下列教科研任务之四,六级岗位需完成下列教科研任务之三,七级岗位需完成下列教科研任务之二(其中第一条均为必备):
(1)在CN以上学术期刊发表2篇本专业学术论文(前2名);
(2)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1篇本专业学术论文(前2名);
(3)参编正式出版的本专业教材或实验实训指导书(本人撰写4万字以上);
(4)参加省级以上教科研项目并结项;
(5)参加厅局级教科研项目并结项(前5名);
(6)主持院级教科研项目并结项;
(7)参加院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
(8)参加院级以上教科研项目并获得三等以上奖励(前5名);
(9)参加横向科研课题或工程项目(前5名),或获得国家专利。
(10)主持对现有仪器进行技术改造,投入使用后效果良好,或加工设计特殊实验装置采用后效果良好。
4.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八至十级岗位职责
1.完成学院下达的实验(实训)教学任务,承担实验(实训)课的指导以及准备、辅导等工作;
2.完成班组安排的各项任务,独立承担实验室大型设备、精密仪器的操作、常规仪器设备的调试、维护和检修工作,完好率90%以上;做好安全、卫生等基本工作;
3.聘期内八级岗位需完成下列教科研任务之四,九级岗位需完成下列教科研任务之三,十级岗位需完成下列教科研任务之二(其中第一条均为必备):
(1)在CN以上学术期刊至少发表1篇本专业学术论文(前2名);
(2)在核心期刊发表1篇本专业学术论文;
(3)参编正式出版的本专业教材或实验实训指导书;
(4)参加厅局级以上教科研项目并结项;
(5)参加院级教科研项目并结项;
(6)参加院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
(7)参加一项横向科研课题或工程项目,或获得国家专利;
(8)参与对现有仪器进行技术改造,投入使用后效果良好,或加工设计特殊实验装置采用后效果良好。
4.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十一至十二级岗位职责
1.完成下达的实验(实训)教学任务以及实验(实训)课的准备、辅导等工作;
2.完成班组安排的各项工作,承担实验室常规仪器设备的调试、维护和检修工作,完好率90%以上;做好安全、卫生等基本工作;
3.聘期内十一级岗位需完成下列教科研任务之二,十二级岗位需完成下列教科研任务之一:
(1)撰写本专业教科研论文1篇;
(2)撰写本专业调研报告1篇;
(3)参加院级以上教科研项目;
(4)参加院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
(5)参加横向科研课题或工程项目,或获得国家专利;
(6)参编专业教材或实验实训指导书;
4.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四)十三级岗位职责
1、完成下达的实验(实训)教学任务以及实验(实训)课的准备等工作。
2、完成班组安排的各项工作,掌握实验室常规仪器设备的使用;认真做好安全、卫生等基本工作。
3、聘期内参加院级以上教科研项目,或撰写本专业教科研论文或本专业调研报告1篇。
4、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四、图书岗位职责
(一)五至七级岗位职责
1.了解并运用本专业新理论、新知识和新技术;掌握与文献工作有关的国际和国家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等;对重要的业务建设问题提出实施方案;
2.掌握计算机基本原理及操作知识,指导专业人员从事本专业领域的计算机开发应用工作;
3.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从事科学研究,解决较为复杂、关键的业务技术问题;
4.指导和培养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提高其业务和工作能力;
5.聘期内五级岗位需完成下列教科研任务之四,六级岗位需完成下列教科研任务之三,七级岗位需完成下列教科研任务之二(其中第一条均为必备):
(1)在CN以上学术期刊发表2篇本专业学术论文(前2名);
(2)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1篇本专业学术论文(前2名);
(3)参编正式出版的本专业著作或教材(本人撰写4万字以上);
(4)参加省级以上教科研项目并结项;
(5)参加厅局级教科研项目并结项(前5名);
(6)主持院级教科研项目并结项;
(7)参加院级以上教科研项目并获得三等以上奖励(前5名);
(8)参加横向科研课题或工程项目(前5名),或获得国家专利;
(9)主持完成二次文献、音像资料或应用软件等的制定与整理。
6.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八至十级岗位职责
1.熟悉并运用本专业领域文献工作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等,较好地处理工作中有关业务技术问题;
2.参与本专业领域内计算机开发应用工作;
3.运用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承担并完成一定技术难度的业务工作;
4.指导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和学习;
5.聘期内八级岗位需完成下列教科研任务之四,九级岗位需完成下列教科研任务之三,十级岗位需完成下列教科研任务之二(其中第一条均为必备):
(1)在CN以上学术期刊发表1篇本专业学术论文(前2名);
(2)在核心期刊发表1篇本专业学术论文;
(3)参编正式出版的本专业著作或教材;
(4)参加厅局级以上教科研项目并结项;
(5)参加院级教科研项目并结项;
(6)参加横向科研课题或工程项目,或获得国家专利;
(7)获得省级以上本专业学会学术成果奖励(前5名);
(8)参与完成二次文献、音像资料或应用软件等的制定与整理。
6.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十一至十二级岗位职责
1.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参与一定技术难度的业务工作;撰写年度业务工作总结或专题报告;
2.参与业务研究工作;了解本专业领域文献工作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等,能够处理工作中有关业务技术问题;
3.聘期内十一级岗位需完成下列教科研任务之二,十二级岗位需完成下列教科研任务之一:
(1)撰写本专业教科研论文1篇;
(2)撰写本专业调研报告1篇;
(3)参加院级以上教科研项目;
(4)参加横向科研课题或工程项目,或获得国家专利;
(5)参编本专业著作或教材;
4.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四)十三级岗位职责
1.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了解本专业领域文献工作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等,能够处理工作中一般业务技术问题;
2.聘期内参加院级以上教科研项目,或撰写本专业教科研论文或本专业调研报告1篇。
3.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五、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职责(含社会科研、经济、会计、审计、工程、卫生、档案、编辑等专业技术岗位)
其日常工作职责按照部门规定的岗位职责执行,其科研任务要求参照同级实验岗位要求执行。
六、工勤技能岗位职责
(一)一级岗位职责
1.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刻苦钻研业务,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工作积极努力;
2.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了解国内外本专业先进技术,熟悉本专业行业标准和规程,处理工作中复杂的技术问题;
3.积极参加科学理论研究和应用技术开发,撰写研究报告或总结;
4.对技师及以下岗位人员的工作进行业务技术示范和指导;
5.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二级岗位职责
1.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刻苦钻研业务,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工作积极努力;
2.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了解国内外本专业先进技术,熟悉本专业行业标准和规程,处理工作中较复杂的技术问题;
3.积极参加科学理论研究和应用技术开发,撰写研究报告或总结;
4.对高级工及以下岗位人员的工作进行业务技术示范和指导;
5.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三级岗位职责
1.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刻苦钻研业务,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工作积极努力;
2.掌握一定的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本专业行业标准和规程,处理工作中一般性技术问题;
3.对中级工及以下岗位人员的工作进行业务技术示范和指导;
4.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四)四级岗位职责
1.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刻苦钻研业务,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工作积极努力;
2.掌握一定的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了解本专业行业标准和规程,处理工作中一般性问题;
3.对初级工岗位人员的工作进行业务技术示范和指导;
4.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五)五级岗位职责
1.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刻苦钻研业务,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工作积极努力;
2.掌握一定的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了解本专业行业标准和规程,在有关人员指导下处理日常具体工作;
3.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附件五: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管理 级岗位聘用申请表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文化 程度 | |
参加工 作时间 | | 现任职岗 位职务 | | 应聘单位 | |
年度考核情况结果 | 2008年 | 2009年 | 2010年 |
| | |
工 作 业 绩 | |
应聘单位意 见 | 经审查,同意推荐 同志为管理 级岗位拟聘人选。 负责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学院管理岗位设置及聘用工作组意见 | 经审查及考核,同意 同志为管理 级岗位人选。 负责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学院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意 见 | 经研究,同意聘任 同志管理 级岗位。 负责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 | | | | | | | | | |
附件六: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 级岗位聘用申请表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 年月 | | 应聘单位 | |
最高 学历 | | 取得时间 | | 毕业院校 及专业 | |
最高 学位 | | 取得时间 | | 毕业院校 及专业 | |
参加工 作时间 | | 现任专业 技术职务 | | 聘任时间 | |
年度考核结果 | 2008年 | 2009年 | 2010年 | 教学工作量(学时) | 2008年 | 2009年 | 2010年 |
| | | | | |
聘期内发表论文情况 |
论文题目 | 发表刊物名称及期数 | 发表时间 | 本人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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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期内教科研项目完成情况 |
项目名称 | 立项单位 | 完成时间 | 本人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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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期内教科研成果获奖情况 |
项目名称 | 成果名称 及等级 | 获奖时间 | 本人排名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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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期内出版著作、教材情况 |
著作(教材)名称 | 出版社 名称 | 编写情况(主编、副主编、参编) | 出版 时间 | 著作(教材)级别 |
| | | | 国家级精品教材 □ 国家级规划教材 □ 其它 □ |
| | | | 国家级精品教材 □ 国家级规划教材 □ 其它 □ |
聘期内参与教学质量工程项目情况 |
项目名称 | 等级及时间 | 本人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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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单位 意 见 | 经审查,同意推荐 同志为专业技术 级岗位拟聘人选。 负责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学院专业 技术岗位 设置及聘 用工作组 意 见 | 经审查及考核,同意 同志为专业技术 级岗位人选。 负责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学院岗位 设置工作 领导小组 意 见 | 经研究,同意聘任 同志专业技术 级岗位。 负责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件七: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工勤技能 级岗位聘用申请表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文化 程度 | |
参加工 作时间 | | 现岗位工种 及技术等级 | | 应聘 单位 | |
年度考 核结果 | 2008年 | 2009年 | 2010年 |
| | |
工 作 业 绩 | |
应聘单位意 见 | 经审查,同意推荐 同志为工勤技能 级岗位拟聘人选。 负责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学院工勤技能岗位设置及聘用工作组意 见 | 经审查及考核,同意 同志为工勤技能 级岗位人选。 负责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学院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意 见 | 经研究,同意聘任 同志工勤技能 级岗位。 负责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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