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
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发布的《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21〕33号)文件有关要求,我校应于2021年10月30日前完成2021年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上报。为做好我校今年的数据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全校各部门要通力配合,确保采集工作按时、顺利、准确完成。
(二)各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数据采集工作,作为本部门数据填报组织及数据审核的责任人,按照任务分工认真组织填报,确保数据的准确与完整。
(三)各部门数据采集质量应准确、完整、及时,本次数据采集工作纳入各部门年度绩效考核。
二、状态数据采集范围
(一)本次数据信息采集的时间范围
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其中财务数据按2020年度采集。
(二)本次数据信息采集的人员范围
学校所有教职工均应按照数据采集要求填报与本人相关的所有数据,尤其是在以上时间范围内有授课任务、教科研项目成果、挂职锻炼的专兼职教职员工以及专职学生管理人员、教学管理人员、行政管理人员、部门领导等。
(三)填报网址
校内填报网址:http://10.10.13.23/
登录名:教工号,密码:Pg#10843(首字母大写),输入后点“登录”按钮
三、工作进度安排
采集时间:2021年9月25日--2021年10月8日
审核时间:2021年10月9日--2021年10月10日
数据采集内容:
1.各部门按照《采集任务分工》(见附件1)进行相关数据表的采集录入、校对、审核,确认数据填报无误后,填写《数据采集信息确认单》(见附件2),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纸质版交质量管理办公室。
2.所有教职工核实并完善个人信息,各院部通知任课教师(含兼课教师)采集授课任务、培训进修、挂职锻炼、社会兼职、项目获奖、技术专利、在研课题、著作论文等信息。
附件:1.2021年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任务分工
2.2021年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信息确认单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9月18日
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郑铁办〔2021〕89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