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团学组织岗位补聘选拔的通知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3-07 访问次数: 403

各团总支、学生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联学生会工作实施方案》,把握青年学生工作特点和规律,着力服务广大同学普遍性需求,不断提升同学满意度、大局贡献度、社会认可度,建立清新阳光的学生组织,保证我校学生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对因学生外出实习、就业等原因缺编的部分团学组织岗位进行补聘选拔。 

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校级学生组织机构及岗位设置

1.机构设置:

团委直属工作部门:综合事务部、组织部、宣传部、社团部、实践发展部、青年媒体运营中心、创新创业部。

学生会组织:主席团、办公室、权益服务部、文艺体育部、青年发展部。

志愿服务组织:青年志愿者协会、红十字会学生服务队。

2.岗位设置要求:

坚持精简原则。校级学生会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每个工作部门设负责人23人,工作人员一般不超过6人。(具体岗位设置见附件一)。

团学组织补聘相关问题可进群咨询

二、组织职能

学生组织是学校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政治引领,服务同学思想成长需求;强化价值倡导,服务同学精神文化需求;助力学生成长,服务同学全面发展需求;解决实际困难,服务同学校园文化需求。

三、校级学生组织工作人员公开选拔

(一)工作原则:

以德为先、注重成绩、

综合考察、公开选拔。

(二)选拔条件:

1.参聘人员应当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学习成绩良好。能妥善处理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考试课总成绩在专业前30%或所有科目总成绩在专业前30%),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3.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模范遵守校规校纪,无违纪违法行为,未受过纪律处分。

4.能力素质突出,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表达能力。了解团组织、学生会工作的基本规律和方法,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富有奉献精神和开拓创新精神,具有从事学生干部工作的基本素质,有学生组织工作经验者优先。

5.身体健康,仪表端庄。具有从事学生干部工作的良好气质、形象和旺盛的工作精力。

6.原则上竞聘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需要有较丰富的校、院学生组织工作经历。

(三)选拔程序:

1.报名。填写《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校级学生组织工作人员公开选拔申请表》(见附件二,一式两份),经团支部推荐、书院团总支审核同意盖章后,参与竞聘的同学需在313日(周一)1800点前交至7号楼118房间(校团委组织部处)

联系人:张子晗 办公电话:60867942

2.资格审查。校级学生组织成员公开选拔委员会依据资格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3.笔试。参加人员: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具体时间和考场另行通知)。

4.演讲答辩。参加人员:笔试合格人员。(具体时间及分组安排另行通知)。

5.组织考察。学校团委对拟聘任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考察。

6.公示。

(四)若干规定:

1.每人可以申报两个岗位(部门不限),以申报的第一志愿参加演讲与答辩,演讲时间不超过五分钟;无人申报,或虽有人申报但报名人数等于或少于竞聘岗位数时,由换届选举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2.选拔出的学生干部实行任期制,试用期为1个月,考核合格后正式使用,任职时间从试用期算起。

3.选拔的工作人员在任期内因政治表现、工作作风、学习成绩、工作能力等方面的考核不合格将免职解聘。

4.参聘人员在申请表后附原始成绩单一份。(含入学以来各学期考试成绩,请自行登录学校官网打印并加盖团总支公章。)

(五)聘用说明:

1.符合条件的现任校级团学组织的工作人员,可报名参加更高职位的选拔;也可在公开选拔申请表中填写工作意向,学校团委将根据工作实际,结合个人意愿统筹安排工作岗位,不再参加公开选拔。

2.参加竞聘的人员,可报名符合竞聘条件的任一岗位,而不用考虑现岗位是否空缺。

3.校级学生组织成员公开选拔委员会将根据笔试、答辩成绩,结合组织推荐、组织考察、工作需要等情况,综合考评,择优录取。

(六)纪律要求:

1.公开选拔校级学生组织工作人员,是加强学生组织建设的重要举措。广大学生干部、团员青年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要端正思想,提高认识,积极参与,要严格要求工作程序,严肃各项纪律。参与此项工作的同学要公正履行职责,确保公开选拔工作圆满成功。

2.严肃学生干部纪律,不准在团学组织成员选拔工作过程中任人唯亲,封官许愿,徇私舞弊,搞小团体,或打击报复。

3.不准在学生干部选拔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情况。

4.严禁虚报伪造资格,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5.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安排,经说服教育仍不服从的,不予录用。

(七)相关说明:

1.学校成立校级学生组织成员公开选拔委员会。组织领导成立校级学生组织学生干部补聘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刘辉

副组长:牛丽薇

成   员:主席团及办公室负责人

2.有意参加公开选拔的学生请自行打印并填写《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校级学生组织工作人员公开选拔申请表》(见附件二,一式两份)。

3.本方案由校级学生组织成员公开选拔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1: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校级学生组织机构及岗位设置.docx

附件2: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组织负责人公开选拔申请表.docx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