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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春季团费收缴的通知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3-03 访问次数: 211

共青团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文件



郑铁团〔2022〕4号         签发人:刘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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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春季团费收缴的通知

各团总支:

为加强我校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做好2022年春季团员团费收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团费收缴

  1.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全体共青团员,均应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的规定缴纳团费,本次收缴对象为192021共青团员注:19级按照学生所在学院团支部进行收取,2021级按分书院按照社区团支部进行收取),按照文件规定,每位团员每月0.2元,需缴纳六个月团费,总计1.2

  2. 团员除按规定交纳团费外,本人自愿多交不限。

  3. 对不按规定交纳团费的团员,团支部应进行批评、教育。团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团、不过团的组织生活,或连续6个月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均被认为是自行脱团。团员自行脱团,应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委员会批准。

  4. 团费收缴须严格依据各学院,各书院团总支上报的202112月团员统计数据可参照学院、书院智慧团建内团员人数,务必确保缴纳团费的准确性。

  5. 2019级学院团总支20202021级书院团总支320前,将本学院本书院团费和团费收缴情况表(19级填写附件一,2021级填写附件二)交至校团委组织部,团费尽量化零为整,统一装于信封内,并于封面注明“XX院团费,共计XX元,经手人:XX”19团费收缴情况表需以学院团总支为单位提交电子稿20202021团费收缴情况表需以书院团总支为单位提交纸质稿(盖章)和电子稿。

  6. 校团委对各书院、学院团总支年度团费收缴工作进行核查,团费上缴情况将作为该书院、学院本年度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

共青团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委会

202233

附件一:学院团费收缴情况表.docx

附件二:书院团费收缴情况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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