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文件
院青字〔2020〕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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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述职评议考核制度》的通知
各学院团总支、学生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意见>》(中青联发〔2019〕9号)精神,进一步深化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以下简称“学生会”)改革,支持和引导学生会更好地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结合学校实际,特印发《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述职评议考核制度》,请各团总支、各级学生会认真落实文件要求,积极规划、有效部署、规范开展学生会述职评议工作。
附件: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述职评议考核制度
共青团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0年12月25日
附件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
述职评议考核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组织成员的管理,提高学生会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对学生会成员进行具体细致的评价,增加学生会成员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透明度,提高学生会组织的服务质量,优化学生干部工作作风,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第二章考核内容
第二条 考核以民主监督、公平客观、实事求是、奖惩分明为原则。考核对象为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各级学生会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考核形式为常规考核、述职考核两种形式。考核的内容主要从基本素质和能力水平两方面进行考核:
(一)基本素质
政治素质 要求学生会工作人员政治要坚定,既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在工作实践中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正和政策,并应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正确分析和解决问题。
工作素质 要求学生会工作人员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具有全局观念,勤于思考,勇于创新,积极主动地在同学中开展工作。
作风素质 要求学生会工作人员具有过硬的作风素质,即实事求是、敢想敢干、坚持原则、朝气蓬勃,坚持民主集中制,能经常性地深入基层同学进行调查研究。
品德素质 要求学生会工作人员具有较好的品德素质,为人诚实,即任劳任怨、助人为乐、团结同学、诚实谦虚、勇于开展自我批评、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敢于同不良现象做斗争。
(二)对学生会干部的能力水平要求
决策能力 要求学生会干部在组织每一项活动时,能把握大局,抓住主要矛盾果断决策。这是学生会干部领导素质的主要标志。
组织领导能力 要求学生会干部能搞好团结,善于协作,带领其他工作人员高效率地完成各项任务。
宣传动员能力 要求学生会干部在主动学习理论的同时要善于用语言表达思想,把握好说话的机会和分寸,同时还应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使自己的工作意图得到明确的理解,从而提高工作效率。
公共关系能力 要求学生会干部善于和同学交往,做同学的朋友,能及时处理好突发事情。
调研能力 要求学生会干部能深入到同学中去,掌握同学对学生会提出的问题和实际要求,通过分析研究,总结内在规律性,改进学生会的工作。
第三章述职考核方法
第三条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述职评议工作在校、院两级的学生会考核评议会上进行。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考核评议会的构成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团委共同参与;考核对象为校学生会全体工作人员、学生会工作部门和院系学生会,每学年向评议会述职。
院系学生会执行主席在校级考核评议会上代表学院学生会进行述职;院系学生会工作部门、工作人员由所在院系组织考核评议。述职评议考核采取百分制,成绩占学生会工作人员年终考核的40%。
第四章考核形式
第四条学生会工作人员实行评议考核制,满分为100分,90分及以上为优秀,89-75分为良好,74-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时,自评与他评相结合。对不合格者实行资格淘汰制,被淘汰者不能参加学生会组织的任何评优。
第五条:考核成绩由“常规考核+述职考核”组成,常规考核占总成绩的60%,述职考核占总成绩的40%。
第六条 校级学生会对院系学生会实行民主评议制度,考核指标有:活动开展成效、学风班风建设、媒体宣传效果、学生权益维护、制度实施成效等。评议等级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第五章常规考核
第七条常规考核分为日常考勤、学习成绩、纪律作风和工作绩效四个方面。
(一)日常考勤(25分)
值班考勤(5分) 建立完善办公室值班制度,工作人员每周最多被安排一次课余时间到岗值班。根据学生会全体成员的课程安排表,统筹制定《办公室值班安排表》,轮值时缺勤一次扣 2 分,如有请假须由本人提前向主席团提前请假,病假扣 0.5 分每次,事假扣 0.5 分每次,扣完为止。
会议考勤(10分) 每次例会要求全员出席,做好考勤登记。迟到(5分钟内)一次扣 2 分,无故旷到扣 3 分(迟到10分钟以上作旷到处理),如需请假必须由本人向主席团提前请假, 病假扣 0.5 分每次,事假扣 0.5 分每次,扣完为止。
活动考勤(10分)全体活动必须全部人员准时出席,一次不到扣2分;各部门组织活动,本部门成员必须到场,一次不到扣2分;其他部门组织活动,相关负责人及主席团调派到场的人员必须到场,一次不到扣 2 分。活动开展前提交报备活动计划,活动结束后三天内上交活动总结,要求写明主办、协办部门及参加人员。逾期一周以内对活动负责人扣 2 分;逾期一周以上视为缺交,对活动负责人扣4分。
(二)学习成绩(25分:基础分 20 分,发展分 5 分)
1.被考察对象必修课无挂科情况得 10 分。
2.被考察对象成绩位列本专业前20%得 10 分。
3.发展分:被考察对象获各类奖学金加 5 分。
4.学习成绩名次低于专业前30%者取消参会资格。
(三)纪律作风(35 分)
1.遵守校纪校规,注意个人修养,衣着得体,言谈得体,行为举止得体,在学生会工作、活动过程中存在渎职或其他有损学生会形象行为者,一次扣 10 分。
2.团结同学,树立学生会的良好形象,破坏学生会内部团结,阻挠学生会工作正常开展者视情节轻重给予 10 分以上扣分处罚。
3.在日常工作过程中出现诚信问题或财务问题者,每人次扣 10 分。
4.坚持在部门及全体成员正式会议时衣着得体、佩戴团徽,否则一次扣 5 分。
5.学生会成员存在以上情况且情节严重,或违反校规校纪、法律法规者由同级团组织审查可予以辞退处分。
(四)工作绩效(20 分:执行能力 5 分,宣传能力 5 分,组织能力 5 分,调研能力 5 分)
1.主席团的工作绩效评价由同级团组织作出;
2.部门正副职的工作绩效评价由主席团作出,由同级团组织复核;
3.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绩效由部门负责人作出,由主席团复核。
第六章考核评定
第八条 考核评定包括辞退机制和奖励机制:
(一)辞退机制
每学期末依据以上考核条例对学生会组织全体成员进行考核,考核分为四个等级,分别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被评为不合格的干部经主席团全体讨论通过,报同级团组织复查核实后予以辞退。被评为不合格的工作人员由其所在部门负责人报主席团审查,经同级团组织复查核实后作辞退处理。
在工作和生活中对学生会组织形象造成巨大损害者,经学生会主席团审查,报同级团组织复查核实后予以辞退。
受到学校警告以上(包括警告)处分者,经学生会主席团审查,报同级团组织复查核实后予以辞退。
其他不良行为情节严重者,经学生会主席团审查,报同级团组织复查核实后予以辞退。
学习成绩名次位于专业后30%者,予以辞退。
(二)奖励机制
在每次大型活动之后由主席团和活动主办部门对参与活动的人员进行评比,对表现突出的个人授予“XX 活动先进个人”称号,比例不超过参与活动组织总人数的25%。
每年述职评议会结束后,根据最终考核评定结果,按照不超过25%的比例评选出学生会优秀部门、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会组织等奖项,为其颁发证书、奖牌,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第七章附则
第九条 各相关单位或责任人根据本制度的考核标准开展考核工作,考核最终结果经审核批准后交至团委组织部备案。各级学生会组织根据职能划分,定期对学生会工作人员进行评议考核。
第十条 考核在学期末进行,日常考核由各部门和团委组织部负责,酌情处理。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最终解释权共青团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和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所有。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团委 2020年12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