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金是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的助学金。
一、资助标准
我校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按照一等40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600元发放。
二、申请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③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记录;
④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⑤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⑥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三、申请、评审和发放
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评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四、相关事项
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