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
一、奖励标准
每人每年5000元。
二、申请条件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符合以下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③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④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⑤上一学年度的学习成绩符合学校综合奖学金条件;
⑥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刻苦,学习成绩、综合排名位于参评人数的25%以内;
⑦积极参加科技活动、文体活动,具有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身心健康,生活俭朴,不铺张浪费;
⑧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申请、评审和发放
国家励志奖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四、相关事项
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