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时间安排:
(1)考试科目补考时间:
3月10日(第2周周四)下午和3月15日(第3周周二)下午。
(2)考查科目(含体育、技能、上机考试)补考时间:
2月28日至3月15日,由各教学单位自行组织。
2.考试形式:
除上学期期末已提交过考试改革、提前考试的课程,其他考试课程采用线下补考。
3.成绩录入时间:
3月1日8:00-3月18日18:00。
4.补考地点:
新校区7号楼、铁英校区1号楼。
5.补考安排发布:
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发布,请各教学单位教学秘书注意查看并安排相关工作。
6.相关要求:
(1)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学生须凭学生证和身份证参加期末补考。学生证或身份证丢失者,应由学生所在书院开具证明,贴照片,盖章(印章盖于照片骑缝处),审核老师签字。各教学单位开具的证明一律无效。
(2)监考教师个人不得随意更换监考人员。若遇特殊情况无法完成监考任务时,经本人所在教学单位行政负责人同意,报教务处备案后方可更换。私自更换监考人员,将按有关规定追究部门和教师责任。
(3)全体监考教师要履行好监考职责。①须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②考试开始前组织清场,提醒学生将手机、书本、复习资料等集中收管。③学生入场时,无两证学生不许进入考场。④监考时不做任何与监考无关的事情,不得在中途离开考场。⑤每考场的两位监考教师,须做到一前一后。⑥在考试开始60分钟后方能允许交卷。
(4)监考教师应认真巡视考场,发现有可能作弊的迹象,应及时提醒,予以警示。①凡未按要求上交集中收管的手机、书本和复习资料,或发现在手背上写与课程内容相关的字迹等行为,一经发现按作弊处理。②严禁替考、被替考、通讯工具联合作弊等现象发生,一经发现,依校有关规定将按开除学籍处理。③发现作弊行为,应立即取证,没收其试卷,将学生、试卷及证明材料带至考务办作进一步处理。
(5)考试期间,各教学单位要加强考场巡视工作,督促监考教师切实履行监考职责。因监考教师责任履行不到位,由巡视人员发现学生作弊等行为,将纳入监考教师所在单位的年度绩效考核中。
(6)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补考考务工作安排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