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人:孙国罡
一、学生撰写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二、到所在院(系)领取国家助学贷款审批表。
三、学生如实填写国家助学贷款审批表(须提交家长督促学生按时还款的承诺书以及村、乡、县三级贫困证明原件,户口本家长身份证的复印件,学生本人身份证、学生证的复印件)。
四、各院(系)审批。
五、各院(系)将学生信息录入河南国家助学贷款管理系统以供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六、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贷款学生相关信息。
七、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审核无误的贷款学生信息正式提交到河南国家助学贷款管理统。
八、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学院提交的贷款学生信息。
九、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按照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馈的信息组织学生签订借贷合同、填写借据等相关材料。
十、贷款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