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孙国罡
一、个人应提交的材料
(一)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申报版》规范录入,打印《评审简表》一份,并报送相同内容的电子文本。
【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申报软件的使用方法及填报要求】
登录河南省职称网下载个人版软件、打补丁并升级最新专业代码。
1.点击软件下载——点击“个人高中级评审简表录入程序”下载并安装运行。
2.点击录入申报信息。
3.申报系列(专业):教师系列选择“高校教师”,其他人员可按本人申报专业选择系列。
4.申报人所属地市(省直):选择“省直单位”;拟报评委会:申报高级职称的教师选择“河南省高校教师系列高评会”,申报高校教师中级职称者选择“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高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评审委员会”,申报其它系列职称者可按本人申报专业选择相应的评委会。
5.主管单位:在编人员,代码填写“19018”;名称填写“河南省教育厅”。人事代理人员:代码填写“19089”,名称填写“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
6.申报人工作单位:在编人员,代码填写“19018073”,名称填写“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人事代理人员,代码填写“19089006”,名称填写“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7.学历:取得单硕士证书者,在“最高学历”处选择“硕士”。
8.“任现职以来教育教学方面获奖情况”栏中,填写各种主要荣誉,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
9.“任现职以来教学任务完成情况”栏中,按自然年填写本人任课的学时。
10.“教学效果评估情况”由教务处、发展与质量管理处填写。
11.“论文”及“著作”栏中,要较准确地填写本人所撰写的字数,避免因为论文及著作字数填写不准确而造成材料退回。未正式发表或出版的论文、著作不得填写。
12.“任现职以来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栏中,分“科研成果”和“获奖情况”两部分并分开填写,按项目、奖励、专利、教学质量工程、骨干校建设等分类排列。鉴定或颁奖单位的名称需填写准确,同一项目不能重复填写。
(二)填写《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见附件,填好备用)。《评审表》第1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并在“单位人事部门电话”栏内详细填写单位及个人联系电话。在第12页“本人对填写内容的真实性所作的责任保证”一栏手填如下内容:“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并按有关规定接受相关处罚。
(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1份(见附件,人事代理人员2份),申报人应承诺:本人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并按有关规定接受相关处罚。
(四)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或聘令)原件。
(五)第一学历证书及符合申报要求的最高学历证书、学历认证报告或在有效期内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属于补发、换发的毕业证须同时提交学籍档案;毕业证丢失的,应由单位出具查档证明并提交人事档案。(注:非全日制教育所取得的学历需提交认证或查询报告)。
(六)职称外语(含古汉语)考试成绩通知书、外语考试合格证、外语免试审批表原件,符合外语免试条件且不需办理免试审批手续的相关证件原件或经审核后的复印件(无外语要求的系列除外)。
(七)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原件。凡参加国家骨干院校建设项目及省示范院校建设项目的需经发展与质量管理处出具证明;凡参加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的需经教务处出具证明。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完成时间以该项目审批时间为准。
(八)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和检索页。论文须附在互联网的万方数据资源系统、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等国内主流数据库网站上检索的检索页,或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的期刊出版单位的网站上进行检索并打印的检索页。著作、教材须附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CIP数据核字号验证”的检索页。未按要求检索、验证的论文和著作只作为业绩参考条件。申报系列有论文鉴定要求的,申报人须指定论文鉴定篇目,其中,申报副高级、中级职务的鉴定1篇,申报正高级职务和破格申报人员鉴定2篇。校办教材及未出版著作不予接收。
(九)申报高校教师副教授及教授职称的人员提交1章教案,申报高级实验师的人员提交2份实验教案(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十)申报教授职称及副高级职称转评的人员需参加评审答辩,准备个人业务自传1份(个人保存,暂不交)。答辩人员须到评委会进行答辩。答辩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答辩时间由高评会另行通知。
(十一)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申报副教授任职资格及197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申报教授任职资格,提交本人正式居民身份证原件。
(十二)申报系列评审条件中所要求的其它材料、证明,以及其它代表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原件。
以上申报材料的有效时间自聘任现技术职务起至学校公开展示该系列、该级别申报材料时间前。
二、推荐小组应提交的材料
(一)职称评审量化评价表(见附件)。
(二)推荐人选的所有申报材料。
(三)推荐人选的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申报信息数据盘(以个人姓名命名,备用)和《评审简表》(A3纸双面打印,1份)。
三、评审材料的整理
申报人提交的个人材料,应大致按照所填《评审简表》的顺序和内容归类装订后装袋,每袋材料请注明材料类别。
第1类:个人基本信息材料。即:真实性保证书、《评审简表》、高校教师资格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外语考试合格证(或成绩通知单和免试审批表或相关证明材料)、任职资格证书原件,教案原件。
第2类:获奖情况。即《评审简表》“任现职以来教育教学方面获奖情况”栏中所填内容的荣誉类证书原件(只交芯)。
第3类:代表性论文。在杂志目录用彩笔在本人所著论文标题下加下划线,将本人所著论文正文首页折叠出角。所有论文按《评审简表》中所填写顺序装袋。论文多者可分袋。检索页附前。
第4类:代表性著作。著作,版权页、说明页牵涉到本人所写字数及正文中有本人署名的用彩笔标明,本人所著部分首页叠角出边,尾页同样叠角出边。著作多者可分袋。检索页附前。
第5类:科研成果。“任现职以来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栏中所填内容的有关材料,材料多者可分袋。
第6类:其它业绩材料。表中填写的其他相关业绩的佐证材料。
四、要求
(一)申报人员及各推荐小组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要求报送有关申报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材料必须真实、规范、完备。对不符合要求和弄虚作假的申报材料,推荐组、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可以拒收,对蓄意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评审资格。
(三)申报人员材料的整理,要严格按照本规定中的要求执行。
五、本规定未尽事宜,按上级和我校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