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十严禁”、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十严禁”、防范和纠治不担当不作为“十严禁”

发布者:杨光审核人:韩爽 作者:审计处发布时间:2025-07-01动态浏览次数:30

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十严禁”

1、严禁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

2、严禁收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

3、严禁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违规收送礼品、礼金。

4、严禁违规用公款赠送、发放礼品、礼金。

5、严禁在国内公务活动、公务接待中收送礼品、礼金。

6、严禁在商务活动、外事接待中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或不按规定上交超标准礼品。

7、严禁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收送礼品、礼金。

8、严禁借过节或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违规收送礼品、礼金。

9、严禁通过网购、快递、提货券、电子红包等方式违规收送礼品、礼金。

10、严禁其他任何形式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行为。

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十严禁”

1、严禁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酬劳、摊派费用,加重群众负担。

2、严禁违规扣留、克扣、收缴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或者随意处罚群众。

3、严禁违反“四议两公开”程序处置集体资产资源、违规签订超长期合同,不按规定公开党务、政务、厂务、村(居)务等,侵犯群众知情权,损害群众利益。

4、严禁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规收取费用,刁难群众、吃拿卡要。

5、严禁在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显示公平。

6、严禁利用宗族或者黑恶势力等欺压群众,或者纵容涉黑涉恶活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

7、严禁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应解决能解决的问题不及时解决。

8、严禁对群众的合理诉求消极应对、推诿扯皮、拖延不办。

9、严禁在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临阵退缩,见危不救。

10、严禁干涉群众生产经营自主权。

防范和纠治不担当不作为“十严禁”

1、严禁在贯彻落实中央决策和省委部署中打折扣、搞变通,只表态、不落实。

2、严禁在服务重大战略、推进重大工作中犹豫观望、错失机遇,怕苦畏难、不思进取,空喊口号、不干实事。

3、严禁在深化改革中畏手畏脚、裹足不前,不愿触及矛盾,不敢啃硬骨头。

4、严禁对上级部署的工作任务推拖绕躲、应付了事,推推动动、不推不动。

5、严禁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事项消极“躺平”、得过且过,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

6、严禁对任前已存在且属于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回避矛盾、推卸责任,“新官不理旧账”。

7、严禁在跨部门协同推进工作中推诿扯皮、放任不管,坐视工作长期搁置。

8、严禁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装聋作哑、无动于衷、敷衍应付,小事拖大、大事拖炸。

9、严禁面对重大矛盾冲突、危机困难临阵退缩、消极逃避。

10、严禁对错误言行、歪风邪气不闻不问、明哲保身、不敢斗争、任其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