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校企研发中心建设及推荐河南省示范性校企研发中心工作的通知》(教办科技〔2024〕112 号)、《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科技厅河南省工信厅关于推动高校与规上工业企业共建研发中心(平台)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教科技〔2023〕259号)及建设指引要求,教育厅将组织开展河南省示范性校企研发中心认定工作,对获得认定的校企研发中心,通过后补助科研项目形式给予资金支持(30 万至 50 万元)。我校需要完成申报20个研发中心的目标任务(目前已经申报11个),为加快推进校企共建研发中心建设,通过示范标杆引领促进校企共建研发中心工作高质量开展,现将研发中心建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各教学单位需持续加大校企共建研发中心推进力度,依托省、市科研平台、工匠实验室及产业学院建设需求,主动与省内规模以上企业深入对接,开展与规上企业共建研发中心建设工作,根据校企共建研发中心建设指引(附件2)积极推动研发中心建设各项任务,争创省级示范性研发中心。
2.新增的研发中心需及时填写《高校与规上企业共建研发中心情况汇总表》(附件1),于5月25日和11月25日前将汇总表报送科技处(电子版发送至耿文燕钉钉),经学校研究论证,择优上报省教育厅申报。
3.学校建立任务进展定期报告制度,各研发中心需对照校企共建研发中心建设指引进行建设,定期将研发中心建设情况报告(含管理体制、研发团队、科研设施、资源配置、校企交流、双向培训、技术攻关、成果产出等方面)报送科技处。
4.研发中心汇总表和建设指引详见附件。科技处联系人:耿文燕 联系电话:6168
附件:
附件2:《关于推动高校与规上工业企业共建研发中心(平台)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教科技[2023]259号.pdf
科技处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