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厅关于征集可转化重大科技成果的通知

文章作者:王洪涛审核:陆艳琦编发:王洪涛发布时间:2021-03-11浏览次数:312

校属各单位:

       为落实《河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和《河南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重点了解我省相关创新主体“十三五”以来取得的重大科技成果,摸清可转化重大科技成果现状,建立可转化重大科技成果项目库,畅通重大科技成果供需对接渠道,推动先进科技成果在我省落地转化,拟开展可转化重大科技成果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面向河南省内注册的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创新主体征集。

  (一)我省单位作为第一完成单位研究开发的重大科技成果,包括通过财政资金支持形成的重大科技成果和单位自筹资金研发产生的重大科技成果。

  (二)省内单位拟从省外引进河南省落地转化的重大科技成果。

二、征集要求

  (一)征集的重大科技成果应符合河南省产业发展需求,市场预期前景好、竞争能力强,预期转化后将产生重大经济、社会效益。成果类型包括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新设备、新品种等。知识产权形式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著或其他

  (二)征集的重大科技成果应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和成熟度,产权归属清晰,权利义务明确,没有法律纠纷。原则上科技成果研制成功不超过五年。

  (三)征集的重大科技成果基本信息可向社会公开,不涉及国家秘密和敏感信息,涉密科技成果不属于本次征集范围。

三、有关要求

  (一)可转化重大科技成果征集工作统一在“河南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进行网上申报、审核和推荐,云平台网址:www.nttzzc.com。

  (二)符合要求的成果填写附件1或附件2,电子表发侯园园钉钉,申报截止日期:2021年3月18日16:00。经学校评估筛选后,择优推荐。

  (三)通过财政资金支持形成和单位自筹资金研发形成的重大科技成果须填写《可转化重大科技成果信息表》(见附件1),经推荐入库的重大科技成果将通过云平台及系列对接活动发布推广;拟从省外引进我省转化的重大科技成果须填写《拟引进重大科技成果信息表》(见附件2),此类重大科技成果作为科技管理部门研究制定相关政策的参考信息,不在网站公开发布。

         附件1: 可转化重大科技成果信息表.doc

          附件2:拟引进重大科技成果信息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