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八届河南省优秀青年社科专家评选工作的通知(豫社科联字[2016]35号)

文章作者:审核:科研外事处编发:发布时间:2016-09-02浏览次数:151

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调动广大社会科学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切实加强社会科学人才队伍建设,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社科联决定在全省开展第八届“河南省优秀青年社科专家”评选工作,经研究,本届评选15名优秀青年社科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坚持正确的思想方法,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全省社会科学事业的繁荣发展,推动我省优秀青年社科理论人才成长,不断提升在全国的影响和地位,为加快实现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富民强省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撑。

        二、评选条件

        政治坚定、学风严谨、功底扎实、成果突出,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2008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取得的成果和荣誉具备下列条件中3项(含3项)以上者,可以作为评选对象。

        1、在社会科学研究工作中成绩显著,其成果作为主持人获得过省部级(含省部级)以上一等奖或2项(含2项)以上二等奖;

        2、业绩突出,被市厅级(含市厅级)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

        3、在本专业核心期刊或国家级报纸发表4篇(含4篇) 以上学术论文,在学术界有较大影响;

        4、独著或以本人为主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合著本人撰写20万字以上),受到学术界较高评价;

        5、主持并完成过省部级(含省部级)以上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且该项目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

        6、在研究和解决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方面有突出贡献,成果被省部级(含省部级)以上领导机关采纳。

        在社科研究工作中有重大贡献者,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三、组织推荐

        符合条件的社科工作者,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由组织推荐。各省辖市推荐人选,由市社科联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报送;高等学校由学校科研处负责;省直单位由人事处负责;郑州地区军事院校由郑州地区军事院校协作中心负责;省级学会推荐的人选,除有学会意见外,还要有本人所在单位意见。

评选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坚持标准,公正合理,实事求是,宁缺勿滥。

        四、专业组设置

        本届评选设哲政、经济、历史、文教4个专业组。

        五、申报材料

        1、著作、调研报告一式二份;

        2、报刊发表的文章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其它佐证材料(身份证、荣誉证书、奖励证书、证明材料等)原件(申报时由省优秀青年社科专家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验后退回)和复印件二份。

        4、“河南省优秀青年社科专家推荐表”一式份,由被推荐人所在单位和推荐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推荐表可在附件中下载,也可在河南省社科联网站(www.hnskl.org)下载。

       六、上报时间

        我校申报截止时间:2016年9月1416:00,逾期不再受理。材料上交地点:新校区办公楼403房间科研外事处。

        联系人:王亦军、陈彬     电话:6066、6168

附件:第八届河南省优秀青年社科专家推荐表.doc

科研外事处

201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