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

文章作者:审核:科研外事处编发:发布时间:2015-09-18浏览次数:171

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高校创新资源优势,加速科研成果工程化应用,提升产业核心竞争能力,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按照《河南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 》要求,为做好高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方向

    围绕现代农业大省、先进制造业大省和高成长服务业大省建设,依托省产业聚集区,在电子信息、智能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现代农业、科技服务等领域建设一批省工程中心。

    二、申报要求

    1.工程中心依托单位必须在河南省内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近三年内在同一技术领域内转化的技术成果不少于3项。

    2.依托单位原则上应建有市厅级及以上研发中心。河南省高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考核等级为优秀的优先推荐。

    3.符合产业发展政策,掌握产业核心技术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处于本领域领先地位,拥有一支研发能力强、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研究开发团队,其中相对固定和较高水平的工程技术研究和工程设计人员15人以上,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工程技术带头人员不低于20%,或不少于3人。

    4.工程中心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必要的检测、分析等仪器设备总值达到500万元以上,研究开发场地面积达100平方米以上,中试基地面积达到300平方米以上。

    5.已纳入省级及以上工程中心(实验室)的建设项目不在此次推荐范围。

    三、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需填写《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书》、《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单位情况分类表》。书面材料一式3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电子稿发至科研外事处陈彬OA

    请认真组织,择优推荐,各类申报材料务于923日前报送科研外事处。此通知及申报材料电子表格请从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下载(网址:http://www.rcloud.edu.cn)。

    联系人:王亦军、陈彬 电话:63796274

科研外事处

2015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