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设立基础研究重大项目和应用研究重大项目的通知

文章作者:陈彬审核:科研外事处编发:发布时间:2014-12-17浏览次数:148

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为优化资源配置,集中优势资源开展科研攻关,聚集一批高水平成果,进一步推进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自2015年起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分设为基础研究重大项目和应用研究重大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计

    1、基础研究项目应围绕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弘扬河南精神、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需要,以及学科建设中具有重大学术价值和体现学术前沿的研究项目。选题范围侧重于文、史、哲、体、音、美(经管类基础研究)等领域,鼓励对一个方向做精深研究,同时须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体现重要学术价值和文化传承意义。

    2、应用研究项目应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人民群众重大关切等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开展研究,特别是要突出中原经济区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选题和研究内容要注重针对性、战略性、实证性、应用性、对策性,并且要有一定的学理支撑。

    二、申报资格

    1、高校在编在岗的教师(副教授以上职称及博士研究生学历)均可申报。离退休教师、学校非在编人员可以作为研究人员参加课题组,但不作为主持人申报。

    2、申请人对所申报课题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相关科研成果。课题组在相关领域应具有较雄厚的研究实力,有相应合理的学术梯队。

    3、应用研究项目提倡并鼓励吸收实际工作部门的人员参加课题组。

    三、立项计划和经费资助

    每年立项30项左右,项目研究周期为2-3年。每项资助610万元。

    四、成果鉴定、验收与结项

    1、最终成果须标注“河南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研究重大项目”字样或“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应用研究重大项目”字样,并达到以下要求之一:

    (1)正式出版著作1部以上并发表高质量论文1篇以上。

    (2)在SSCIAHCI等国际索引期刊或CSSCI来源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

    (3)应用项目成果需得到实际采用部门(地厅级以上党政领导机关或大型企事业单位)的采纳证明。

    3、研究周期届满达不到以上要求者,可延期1年,一年后仍不能完成研究任务的按撤销项目处理,并予以通报,其首席专家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和承担重大项目。

科研外事处

2014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