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秋季教材征订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6-14 作者: 审核人: 发布人: 浏览次数: 248

关于做好2016年秋季教材征订工作的通知


016年秋季学生、教师用教材征订工作现已开始。为了确实做好本季征订工作,保证下学期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订教材原则:

1.教材选用应以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为依据,符合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选用内容先进实用的教材,不能选用跨层次教材。

2.教材选用必须坚持择优原则。所有课程应优先选用国家级优秀教材。为使供书有保障,建议选用规模比较大的出版社的教材。

3.不同教师开设的同一门课程应使用同一种教材。

4.尽量选用近五年出版的教材,不能选用未出版的教材;无特殊原因近三年刚选用的教材三年内不能更换新教材。

二、教材选用申报要求:

1.选用以下教材需填写《教材选用审批表》经审核后批准后方可使用:

①新开课程使用的教材;②首次使用的自编教材或自编讲义;③跨层次选用的教材;④使用期距出版当年超过五年的教材和已使用三年的讲义;⑤引进的原版教材。

2. 各教研室在选用时征求教师意见,集体研究教材选用;各系部严格审核教研室选用的教材,对学生教材数量进行统计审定,确保教材选用程序规范,杜绝多选、漏选、错选教材,保证选用质量。

3.对校产中心反馈出版社无货的教材,相关系部应组织重新办理选用手续,经教务处审核同意后可纳入购置计划。

4.对于开课前无法到货的教材,相关任课教材应负责印制讲义,做好开课准备。

三、其他事项:

1.如有校内教材编写要求,填写《自编教材(讲义)立项申请表》,电子稿和纸质稿6月13日报系办,通过立项后编写,将自编教材(讲义)电子稿在7月1日前发专业建设科O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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