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为深入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招生评价模式和多元选拔技术技能型人才的方式,选拔适合我校相关专业培养的高素质应用技术和技能人才;严格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有关精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单独招生工作学校内部业务部门实行“招考分离”原则。
第二条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考试、录取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是河南省唯一的轨道交通类高职院校、全国铁路系统第一所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家首批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河南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国家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占地1300余亩,教职工871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78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28.76%;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300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48.47%;双师素质教师451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72.86%;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和河南省高校教学名师16人。设置有12个教学院(系、部)、2个中心及国际教育学院、欧亚交通学院、软件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4个二级学院,开设有涵盖工、医、文、管、经济、艺术6大类58个专业。学校面向全国招生,全日制在校生17000余人。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学校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主管招生就业和教学、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为副组长,教务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处、发展与质量管理处、监察处负责人为成员,凡属考核、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下设宣传、考务、录取、纪检监察等工作组,分工负责单独招生日常工作。
第五条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纪委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与指导单独招生工作,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实施“阳光工程”。
第四章 招生对象、考核办法与录取原则
第六条 招生对象:A类专业除移动通信技术、通信技术(铁道通信方向)专业只接收已取得2015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的应届、往届高中毕业生外,其余专业均接收已取得2015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的应届、往届高中毕业生或中职毕业生;B类专业除民航商务专业只接收已取得2015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的应届、往届高中毕业生,呼吸治疗技术专业只接受已取得2015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中职护理专业毕业生外,其余专业均接受已取得2015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的应届、往届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高中毕业生高中学业水平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为C等(合格)及以上,中职毕业生已获得相应学历证书。
第七条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2015年单独招生计划 1200人,招生专业及计划如下:
专业类别 | 序 号 | 专业名称 | 2015 年单招计划 | 学制 (年) | 科类 | 学费 (元/年) | 备 注 |
A类 | 1 | 铁道机车车辆 | 60 | 3 | 理 | 15000 | 与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交通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无色盲色弱;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目前用人单位只接收男生。 |
2 | 铁道车辆 | 60 | 3 | 理 | 15000 | 与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交通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无色盲色弱;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 |
3 | 电气化铁道技术 | 60 | 3 | 理 | 15000 |
4 | 铁道通信信号 | 60 | 3 | 理 | 15000 |
5 |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铁道运输方向) | 60 | 3 | 文理 | 15000 |
6 | 物流管理 | 100 | 3 | 文理 | 12000 | 与澳大利亚霍尔姆斯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 |
7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30 | 3 | 理 | 3600 | 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 |
8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30 | 3 | 理 | 3600 |
9 | 移动通信技术 | 50 | 3 | 文理 | 3600 | 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无色盲色弱;中兴通讯校企合作项目班,另由企业收取技能培训费4500元/年。 |
10 | 通信技术(铁道通信方向) | 50 | 3 | 理 | 3600 |
B类 | 11 | 呼吸治疗技术 | 50 | 3 | 文理 | 4400 | 限中专护理专业毕业生报考。 |
12 | 护理 | 50 | 3 | 文理 | 4400 | 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用人单位通常要求女生身高162cm以上、男生身高170cm以上。 |
13 | 中药 | 30 | 3 | 文理 | 4400 | 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 |
14 | 药品经营与管理 | 50 | 3 | 文理 | 4400 |
15 | 康复治疗技术 | 40 | 3 | 文理 | 4400 |
16 | 眼视光技术 | 50 | 3 | 文理 | 4400 |
17 | 医疗美容技术 | 50 | 3 | 文理 | 4400 |
18 | 民航商务 | 50 | 3 | 文理 | 3600 | 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用人单位通常要求男生身高172ccm以上,女生身高160cm以上。 |
19 | 酒店管理 | 50 | 3 | 文理 | 3600 | 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 |
20 | 高速铁路动车乘务 | 70 | 3 | 文理 | 3600 | 用人单位通常要求男生身高173cm以上,女生身高164cm以上。 |
21 | 动画设计 | 30 | 3 | 文理 | 5600 | 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 |
22 | 钢琴调律 | 40 | 3 | 文理 | 5600 |
23 | 空中乘务 | 80 | 3 | 文理 | 3600 | 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用人单位通常要求男生身高173cm以上,女生身高164cm以上。 |
合 计 | 1200 | | | | |
如报名考生数不足专业招生计划数时,视报考人数情况,将该专业计划调整到报考人数多的专业,如总生源不足,不足部分调至高职高专批次统招计划。
第八条 填报专业志愿:考生报名时,每个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志愿,同时,可在同类别中选报一个调剂专业。A类和B类专业不能交叉填报。
第九条 考核科目及考核办法:考核科目由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两部分组成。
1、文化基础考核
A类和B类专业考试科目均为:语文、数学、外语,考核方式为笔试,满分100 分。
2、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
A类专业考核方式为笔试,满分100 分。
B类专业考核方式为面试,满分100 分。
第十条 技能竞赛及职业资格证书等级认定项目及政策。为鼓励考生全面发展,选拔适合我院相关专业学习的生源,符合下列条件且经过我院技能竞赛及职业资格证书认定项目评审组审核认定后的考生增加技能竞赛及职业资格证书等级认定分。
序号 | 项目 | 说明 | 分值 | 备注 |
1 | 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 | 三等奖 | 2分 | 出具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二等奖 | 3分 |
一等奖 | 5分 |
2 | 技术等级证书(高中、中职阶段) | 获初级等级证书 | 2分 | 出具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获中级等级证书 | 3分 |
获高级证书 | 5分 |
说明 | 1.同一类别如有多个加分项目,只取最高分,不重复累计加分。 2.考生有不同类别多项加分,最高加分到10分截止。 |
| | | | | |
第十一条 录取原则
1、考生总分计算方法:
报考A类专业的考生总分=文化基础考核得分*0.6+职业基础综合考核(笔试)得分* 0.4+技能竞赛及职业资格证书等级认定分;
报考B类专业的考生总分=文化基础考核得分*0.4+职业基础综合考核(面试)得分* 0.6+技能竞赛及职业资格证书等级认定分;
2、根据招生计划划定录取总分分数线,分专业志愿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分名次平行时,报考A类专业的考生按文化基础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报考B类专业的考生按职业基础综合素质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时只考虑考生报考的专业志愿和调剂专业志愿,不作其它专业志愿调剂。
3、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经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的预录取名单在学院招生就业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5天。经公示且无异议的预录取名单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4、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已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对口升学考试;考生录取后不能转入其他学校,也不再参加其他普通高等学校的录取;未被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对口升学考试。
第十二条 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办公室领导下,由学校组织录取,考生被我校录取后,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相同待遇。
第十三条 身体条件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第十四条 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1.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高中毕业证书、身份证、准考证。
2.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 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河南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收费。
第十六条 奖助学金: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学生入学后可享受资助项目:入学“绿色通道”、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内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等。
第十七条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十八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校招生就业处。
学院地址:郑州市幸福路2号
国家代码:10843 河南省招生代码:6265
咨询电话:0371-66993105、66901341、68329849
传 真:0371-66948489 邮 编:450052
学校网站:http://www.zzrvtc.edu.cn
电子邮箱:zzrvtc_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