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开展2024年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4 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4〕11号)文件精神,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办科技〔2024〕164号)文件要求,确保我校实验室有序运行,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稳定,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校各院部教学和科研实验实训室。
二、检查内容
根据通知要求,此次检查的项目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附件1),检查内容主要包括:责任体系、规章制度、教育培训、安全准入、安全检查、场所环境、安全设施、基础安全、化学安全、生物安全、机电安全、特种设备与常规冷热设备等。
三、工作安排
(一)专题部署动员会(2024年6月7日)
为做好我校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工作,结合学校有关安排,计划于2024年6月7日上午10:30在2号楼302会议室召开我校2024年实验室安全工作专题部署动员会,请各教学单位主管副院长、教学科研办公室主任参会。
(二)自查自纠(2024年6月7日-6月14日)
1.请各教学单位按照工作安排,开展本部门专题部署动员会,制定安全检查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参照《教学单位重点检查项目表》(附件2)中所列各教学单位相关的自查项目开展自查,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及时开展隐患整改并做好记录,做到闭环管理,并将自查情况形成工作报告。同时,将附件2电子版、佐证材料纸质版、签字盖章后的《实验室自查自纠总结报告》(附件3)于6月17日(星期一)下午15点前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李静,电子稿钉钉同步发送。
2.各教学单位须结合实际情况,落实《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按照危险源管控分级管理体系对各专业实验室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并建立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台账,对重要危险源严格管理,填报《实验实训室分级分类安全信息表》(见附件4)。同时,各教学单位要确定本部门是否有I级(重大风险)实验室,如有则须填报《高等学院I级(重大风险)实验室信息备案表》(见附件5),并将上述2个表格电子版于6月17日(星期一)下午15点前发教务处李静钉钉。
(三)校级现场检查阶段(2024年6月18日-19日)
教务处联合科技处、保卫处、后勤服务集团等部门成立学校检查组,于6月18日-19日开展现场抽查,并对检查结果不合格的实验实训室及院部进行通报。
(四)河南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会专家现场检查(2024年6月中旬以后)
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组对我校开展现场检查工作。现场检查时间拟定于6月中旬开始,具体入校时间等候通知。
(五)整改及复查阶段(2024年6月-9月)
1.对现场检查阶段中发现的问题,教务处、保卫处将下发整改通知书,各教学单位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短期无法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限期整改。
2.对于限期整改问题,要根据检查组反馈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整改计划,于检查结束15日内发送至教务处李静钉钉。
3.根据前期检查情况,学校检查组将组织开展相关复查工作,重点查看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各教学单位要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积极配合学校开展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和后续督促整改工作。
2.强化责任落实。各教学单位要对照省厅通知要求,对自查项目逐条落实,精心组织,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把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切实增强防范实验室安全风险的主动性、自觉性,筑牢实验实训室安全防线。
3.完善分级分类管理。各教学单位要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认真落实分级分类管理要求,按照危险源管控分级管理体系对各专业实验室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重点做好易燃、易爆、易制毒、剧毒化学品安全及生物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营造安全和谐的教学、科研环境。
4.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各教学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实验实训室安全教育,对进入实验实训室人员,尤其是对初次进入或长时间未进入实验室的学生做好准入培训,强化应急处置培训,对可能造成人身安全的实验环节做好把控,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发生。
5.持续整改。各教学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推进安全隐患整改,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进一步健全实验实训室安全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快构建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着力提升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水平。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6月6日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xlsx
附件4 《高等学校 I 级(重大风险)实验室信息备案表》.xlsx
附件6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 (试行)》.docx
附件7 《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办科技〔2024〕164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