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末实验室
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实验实训室安全规范>的通知》(教科信厅〔2023〕5号)、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规范》、《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规定》文件要求和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切实增强我校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保证实践教学的顺利进行,结合学校工作安排,现决定于2024年1月18日开展本学期期末全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及实验室绩效统计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安排
请各教学院部针对冬季季节气候特点,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合隐患及漏洞。加强对实验室危化品、气瓶、特种设备、自制设备等重要危险源管理,加强实验实训室水、电、消防等基础设施排查,做好本部门实验实训室的风险评估。
1.各单位自查: 1月15日-12月17日,各单位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附件1)的相关要求对本单位实验(训)室各类隐患进行全面自查,如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整改。并于2024年1月20日前将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暨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表(附件2)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李静处,电子版钉钉同步发送。
2.学校检查:1月18日上午,教务处联合保卫处、科技处、后勤服务集团对全校实验(训)室进行全面检查,主要检查项点如下:
检查实验实训室门牌编号、铭牌、及安全信息牌是否齐全;
检查实验实训室内规章制度是否上墙;
检查实践教学日志、实验室设备履历台账的记录情况;
检查实验实训耗材的出入库管理及记录情况等;
检查实验实训室疫情防控及日常消杀情况;
检查实验实训室场所消防、给排水、用电、通风以及其他设备设施安全隐患。
注:届时请各单位提供有关台账,提前做好迎检准备,经检查无安全隐患的实验室断水、断电、断气、关门、关窗后,本学期目前不再使用的实验实训室,请各院部按要求粘贴实验实训室封条。
3.本学期实验(训)室使用绩效统计:1月11日-1月26日,请各院部实验室管理员通过“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实验实训室综合管理系统”填报本学期(2023年9月-2024年1月)所有实验实训室绩效使用情况,系统中填报如下内容:
(1)教学使用情况(使用学时统计);其中实验实训室使用学时分为两部分,一是“青果系统”及“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中已录入(已预约)学时,该部分学时系统会自动抓取,各位老师无需录入;二是其他使用学时(包括临时使用、各项考试、比赛等其他实验实训室使用学时,且未在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中预约的学时),该部分学时须实验员手动填入系统,并上传相关佐证照片(如实验实训室临时排课/使用申请等);
(2)学生技能竞赛及获奖情况;
(3)教学科研情况;
(4)实验实训室开放共享与社会服务情况。
填报说明:以上填报内容由实验室管理员填报,经院部管理员账号审批后上报。填报内容须上传相关佐证照片,如未上传佐证或佐证不充分,学时将不予统计。
(注:“实验实训室综合管理系统”登录地址:学校官网-智慧校园门户-办事大厅-教学服务-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如有系统数据填报问题,可与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联系)
二、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按照《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规定》文件要求,做好本单位实验室安全自查及实验(训)室使用绩效线上填报工作。
(2)本次检查结果将计入年终绩效考核,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教务处将下发整改通知,各单位要切实落实整改。
附件3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实验室安全检查时间安排.xlsx
教务处
2024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