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末实验室
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开展全省教育系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的紧急通知》(教安全〔2022〕370 号)、《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规定》文件要求,为继续落实安全责任,切实增强我校实验(训)室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保证实践教学的顺利进行,结合学校工作安排,现决定于2022年12月14日开展本学期期末全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及实验室绩效统计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安排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学期部分实验实训室未全面开展实验实训活动,安全风险增加。请各教学院部针对冬季季节气候特点,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合隐患及漏洞。加强对实验室危化品、气瓶、特种设备、自制设备等重要危险源管理,加强实验实训室水、电、消防等基础设施排查,做好本部门实验实训室的风险评估。
1.各单位自查: 12月12日-12月13日,各单位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2021版)的相关要求对本单位实验(训)室各类隐患进行全面自查,如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整改。并完成实验实训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附件2),该报告(纸质版)由各部门负责人审核盖章后于2022年12月14日上午12点前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李静处,电子版钉钉同步发送。
2.学校检查:12月14日上午,教务处联合保卫处、科技处、后勤服务集团对全校实验(训)室进行全面检查,主要检查项点如下:
检查实验(训)室门牌编号、铭牌、及安全信息牌是否齐全;
检查实验(训)室内规章制度是否上墙;
检查实践教学日志、实验室设备履历台账的记录情况;
检查实验(训)耗材的出入库管理及记录情况等;
检查实验(训)室疫情防控及日常消杀情况;
检查实验(训)室危险化学品存放及管理情况;
检查实验(训)室场所消防、给排水、用电、通风以及其他设备设施安全隐患。
注:届时请各单位提供有关台账,提前做好迎检准备,经检查无安全隐患的实验室断水、断电、断气、关门、关窗后,本学期目前不再使用的实验实训室,请各院部按要求粘贴实验室封条。
3.本学期实验(训)室使用绩效统计:12月14日-12月25日,请各院部实验室管理员通过“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实验实训室综合管理系统”填报本学期(2022年9月-12月)所有实验实训室绩效使用情况,系统中填报如下内容:
教学使用情况(使用学时统计);其中实验实训室使用学时分为两部分,一是“青果系统”及“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中已录入(已预约)学时,该部分学时系统会自动抓取,各位老师无需录入;二是其他使用学时(包括临时使用、各项考试、比赛等其他实验实训室使用学时,且未在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中预约的学时),该部分学时须实验员手动填入系统,并上传相关佐证照片(如实验实训室临时排课/使用申请等);
学生技能竞赛及获奖情况;
教学科研情况;
实验实训室开放共享与社会服务情况;
填报说明:以上填报内容由实验室管理员填报,经院部管理员账号审批后上报。填报内容须上传相关佐证照片,如未上传佐证或佐证不充分,学时将不予统计。
(注:“实验实训室综合管理系统”登录地址:学校官网-智慧校园门户-办事大厅-教学服务-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如有系统数据填报问题,可与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联系)
二、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按照《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规定》文件要求,做好本单位实验室安全自查及实验(训)室使用绩效线上填报工作。
(2)本次检查结果将计入年终绩效考核,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教务处将下发整改通知,各单位要切实落实整改。
教务处
2022年12月12日
附件1-教安全〔2022〕370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_深入开展全省教育系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_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的紧急通知.pdf
附件2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实验实训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