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为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选拔培养适合我院相关专业学习的高等职业技能人才,推动素质教育改革,严格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有关精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内部实行“招考分离”原则。
第二条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是河南省惟一的以全国各铁路局、城市地铁公司等为行业背景的轨道交通类高职院校,是独立设置的全国铁路系统第一所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现为河南省省管高校。
学院占地1100余亩,教职工883人。其中教授、副教授占专任教师总数33%,博士、硕士占60%,双师素质教师占74%;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和河南省高校教学名师17人。设有14个教学系部、3个中心及国际教育学院、欧亚交通学院、软件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开设工、医、文、管、经济、艺术6大类的50余个专业,面向全国招生,全日制在校生13800余人。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主管招生就业和教学工作的院领导为副组长,教务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处、纪检监察处负责人为成员,凡属考核、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下设宣传、考务、录取、纪检监察等工作组,分工负责单独招生日常工作。
第五条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纪委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纪检部门全程监督与指导单独招生工作,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工程”。
第四章 招生对象、考核办法与录取原则
第六条 招生对象为:A类专业只接收已取得2013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的应届、往届高中毕业生;B类专业接受已取得2013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的应届、往届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其中,音乐表演专业只接收河南省当年音乐、影视类统考合格的考生,多媒体设计与制作专业只接收河南省当年美术类统考合格的考生,呼吸治疗技术专业只招中职护理生,医疗美容技术专业只招中职生,高中毕业生高中学业水平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为C等(合格)及以上,中职毕业生已获得相应学历证书。
第七条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2013年单独招生计划 1310人,招生专业及计划如下:
专业类别 序号 专业名称 2013年招生计划 学制 科类 学费
(元/年) 备注
A类(只接收应、往届高中毕业生) 1 铁道机车车辆 80 3年 理 15000 与俄罗斯联邦圣彼得堡国立交通大学合作办学项目,无色盲色弱。目前用人单位只接收男生。
2 电气化铁道技术 80 3年 理 15000 与俄罗斯联邦圣彼得堡国立交通大学合作办学项目,无色盲色弱
3 铁道工程技术 80 3年 理 15000
4 工程机械控制技术 80 3年 理 15000
5 铁道通信信号 80 3年 理 15000
6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铁道运输方向) 80 3年 文理 15000
7 物流管理 100 3年 文理 12000 与澳大利亚霍尔姆斯学院合作办学项目
B类(接收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或中职生) 8 护理 50 3年 文理 4400 男生身高170cm以上,女生身高162cm以上
9 呼吸治疗技术 50 3年 文理 4400 只招中职护理生
10 眼视光技术 100 3年 文理 4400
11 医疗美容技术 50 3年 文理 4400 只招中职生
12 中药 30 3年 文理 4400
13 药品经营与管理 50 3年 文理 4400
14 高速铁路动车乘务 50 3年 文理 5600 男生身高175cm以上,女生身高165cm以上
15 音乐表演 50 3年 文理 5600 获得省音乐、影视表演类统考合格证
16 多媒体设计与制作 50 3年 文理 5600 获得省美术类统考合格证
17 酒店管理 100 3年 文理 3300
18 旅游管理 50 3年 文理 3300
19 计算机应用技术 50 3年 文理 3600
20 计算机网络技术 50 3年 文理 3600
合计 1310
如报名考生数不足专业招生计划数时,视报考人数情况,将该专业的部分计划调整到报考人数多的专业,如总生源不足,不足部分调转为高职批次统招计划。
第八条 填报专业志愿:考生报名时,每个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志愿,同时,可在同类别中选报一个调剂专业。A类和B类专业不能交叉填报。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可报考A类或B类专业,中职毕业生只能报考B类专业。
第九条 考核科目及考核办法:考核由文化基础和职业基础考核两部分组成。
1. 文化基础考核:
A类专业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考核方式为笔试,满分100 分。
B类专业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考核方式为笔试,满分100 分。
2、职业基础综合考核
A类专业考核方式为笔试,满分100 分。
B类专业考核方式为面试,满分100 分。
第十条:特长加分项目及政策。为鼓励考生全面发展,选拔适合我院相关专业学习的生源,符合下列条件且经过我院评审小组审核认定后的考生实行综合素质考核加分。
序号 加分类别 说明 分值 备注
体育特长生 国家二级运动员 5分 出具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 技术等级证书(高中、中职阶段) 获初级等级证书 2分 出具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含计算机等级证书、英语等级)
获中级等级证书 5分
获高级证书 10分
说明 1、同一类别如有多个加分项目,只取最高分,不重复累计加分。
2、考生有不同类别多项加分,最高加分到10分截止。
第十一条 录取原则
1、报考A类专业的考生总分为文化基础考核得分*0.6+职业基础综合考核(笔试)得分* 0.4+特长加分;
2、报考B类专业的考生总分为为文化基础考核得分*0.4+职业基础综合考核(面试)得分* 0.6+特长加分;
2、根据招生计划划定录取总分分数线,分专业志愿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分名次平行时,报考A类专业的考生按文化基础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报考B类专业的考生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时只考虑考生报考的专业志愿调剂专业志愿,不作其它专业志愿调剂。
3、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并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拟录取结果在我院招生就业信息网公布。
4、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河南省2013年普通高考;考生录取后不能转入其他学校,不能转入其他专业,也不再参加其他普通高等学校的录取;未被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河南省2013年普通高考。
第十二条 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办公室领导下,由学院组织录取,考生被我院录取后,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
第十三条 身体条件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第十四条 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1.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高中毕业证书、身份证、准考证。
2.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 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河南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进行收费。
第十六条 奖助学金: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学生入学后可享受资助项目:入学“绿色通道”、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内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等。
第十七条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院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十八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院招生就业处。
学院地址:郑州市幸福路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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