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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就业处“十公开”制度
发布时间: 2015-06-08   文章作者:   审核:    浏览次数: 214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要求,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做到“十公开”,即:

    一、招生政策公开;
    二、高校招生资格公开;
    三、高校招生章程公开;
    四、高校招生计划公开;
    五、考生资格公开;
    六、录取程序公开;
    七、录取结果公开;
    八、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
    九、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

    十、录取新生复查结果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