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根国家签证及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22-04-28作者:薛明审核:邢华燕 编发:薛明 浏览次数:5537

一、申根国家
申根是卢森堡一个小城的名称。欧洲联盟和有关国家为了方便互相交往,在申根举行部长级会议,商议并签署《申根协定》。凡属协定签字国的叫申根国家,彼此间取消边境检查,人员可自由流动,不需办理签证。已签署《申根协定》的国家有26个:
德国、法国、西班牙、葡萄牙、比利时、卢森堡、意大利、希腊、奥地利、挪威、芬兰、丹麦、冰岛、瑞典、荷兰、捷克、斯洛伐克、波兰、匈牙利、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斯洛文尼亚、马耳他、瑞士、列支敦士登。
二、如何申办申根国家签证
赴申根国家总的要求是:团组应按规定向主要出访国或第一入境国申办签证;严格按照申办签证路线出访,不得擅自更改;外方邀请单位应有相应资质,如政府部门或较知名正规
企业,并提供准确地址和电话;团组成员均要了解出访目的、日程安排等情况,且最好团组中有人懂外语。
1.申请哪个国家的签证,就使用那个国家的签证申请表,有时受理国还要求提供附加材料。前往法国、荷兰、葡萄牙等国的海外领地或托管地者,仍应向其主属国申办签证。
2.同时前往几个申根协定成员国,应向停留时间最长的成员国申办签证;停留时间相同时,向前往的第一个国家申请签证。
3.往访或途经多个申根国家需附详细的日程安排,并提供所有拟访问国家的邀请信。
4.申根国家有时也发别国签证,这种签证只能前往该国,不能前往其他申根国家,如过境其他申根国家,必须申请过境签证。
5.超过90天的长期签证仍由所在国自行审发。已持有一成员国长期居留证者,凭有效国际旅行证无需办理签证,可自由进入任何申根成员国,其停留期不得超过3个月。
6.申根签证上的停留天数只能在签证有效期内停留有效,访问者必须在签证有效期结束日前离开申根国,如是一次入境有效的申根签证,则不能中途转机赴非申根国家后又返回申根国家。
7.2004年6月1日起,凡申请申根国签证必须出具3万欧元保险单据或证明。
8.途经申根国家赴免签申根国注意事项:因公团组往返波兰、匈牙利、立陶宛、斯洛文尼亚、斯洛伐克和马耳他等6个免签申根国家并在上述六国之外的其它申根国家转机时,因入出申根区手续是在相关转机国办理,因此必须行前办妥过境签证。否则将遭致遣返和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