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2024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11
作者:乔滢
审核人:王晓磊
编发: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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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2024年中秋、国庆“双节”将至,预祝全体教职工节日快乐,身体健康,阖家幸福。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断巩固拓展正风肃纪成果,强化师德师风建设,持续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现就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过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以上率下压实主体责任

全校各单位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通过多种形式加强教育监督管理,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工持续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底线意识。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要以身作则,既要带头严守纪律、作出表率,又要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坚决守住守好廉洁底线。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工要强化自我约束,守规矩、知敬畏、存戒惧,带头遵守廉洁过节规定和作风建设纪律要求,确保廉洁节俭过节。

二、严明纪律规矩,增强廉洁意识

各单位要分层次组织本部门党员、干部、教职工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强化“八小时之外”自律,加强自我约束,强化底线思维,严守纪律规矩,做到“十一个严禁”:

1.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用公款购买烟酒及土特产等礼品;

2.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利用职权向管理服务单位和个人借用车辆;

3.严禁公款吃喝、奢侈浪费和违规出入私人会所;

4.严禁接受或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活动;

5.严禁巧立名目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6.严禁违规收送名贵特产、礼品礼金,包括通过网购、电子礼品卡、电子提货券、电子红包等衍生工具收送礼品礼金;

7.严禁以婚丧喜庆名义借机敛财;

8.严禁用公款支付、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以及向下级摊派各种费用;

9.严禁公款旅游以及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等旅游安排活动;

10.严禁组织和参与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

11.严禁违反节日值班纪律等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三、坚持纠树并举,弘扬新风正气

各级党组织要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以节日节点为契机,结合正在全校开展的违规吃喝专项整治工作、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严格落实学校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要求,把弘扬新风正气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结合起来,采取形式多样的活动,倡导全校师生崇廉拒腐、尚俭戒奢、艰苦奋斗等优良风气,推动节日风气持续向善向好变化。广大党员干部更要带头端正家风,带头厉行节约,自觉反对奢侈浪费等不良行为,营造清廉过节的浓厚氛围。

四、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围绕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四风”问题开展自检自查,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遏制。节日期间,校纪委将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严字当头、寸步不让,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同时,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多发的单位和部门,依规依纪严肃追责,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形成有力震慑,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监督电话:0371-60867381

监督信箱:zztlzyjsxyjw@163.com  

   校纪委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