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工会服务承诺制度
发布时间:2022-06-01
作者:校工会
审核人:校工会
编发:电气工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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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承诺内容

  1、服务至上。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增强公仆意识,提高服务的积极性、主动性,服务教职工,服务基层工会,服务学校发展。文明办公,秉公办事。

  2、忠于职守。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的指示精神,认真学习了解有关的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事项;深入调查研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并做好协调服务、贯彻落实工作。

  3、讲求实效。遵循工作程序,从讲求效能出发,力求高效落实学校的部署。对基层反映的问题及时答复,切实做到为基层着想,方便教职工。

  4、热情接待。做到礼貌、谦和、热情、诚恳、周到。与人交谈、接打电话语言文明。

  5、解答耐心。解答问题、说明情况做到理由充分、道理讲透,做到问多不厌、事多不烦、事烦不燥,严于律已、恭敬谦让、冷静对待。

二、违诺处理

  违反服务承诺制的工作人员给予口头告诫或通报批评。

三、违诺投诉办法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工作人员的服务不满意或发现违诺现象,可向校工会投诉,投诉电话:0371-60867002,一般3日内作出答复。对工会副主席的服务不满意或发现违诺现象,可向主管院领导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