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办产业中心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 2017-12-18 审核人: 银韶峰 作者: 浏览次数: 347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努力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学校的各项工作秩序稳定,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学校关于消防安全方面的要求,结合校办产业中心工作特点,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1.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公司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组成,公司负责人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为各部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公司将消防安全纳入综合治理工作的内容,常抓不懈。

组长:银韶峰

办公室主任:郑月霞

成员:弓青山 李胜利 李长伟

2.公司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认真贯彻贯彻国家关于高校消防工作的指示,将消防工作纳入公司常规工作,及时总结,不断提高。

2)大力宣传《消防法》,结合开学、假期结束和119消防日,经常对工作人员进行消防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教职员工掌握正确的安全防火知识以及逃生办法。

3)时时刻刻保持高度警惕,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一旦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灭火抢救。

4)对公司消防安全工作做出贡献值,及时奖励;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者,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者,报公安机关处理。

二、部门要害部位管理制度

1.确定将印刷服务部、图书经销分公司、招待所、超市和门面房等,列为消防重点要害部位。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负责人。

2.消防要害部位要设立禁火标志。严禁在消防要害部位吸烟,一经发现,要立即制止。

3.根据有关规定,学校配备的消防器材、灭火器,要放在明显的地方。管理人员要学习、掌握有关的消防知识。会正确使用灭火器,会报警。要经常检查灭火器,健全保养制度,如发现过期,要及时报告,更换药剂。

4.各部门负责人要经常检查电器、电线的使用情况,不准乱拉临时电线,经常宣传安全用电知识。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图书和打印室的人员,打开门窗时,要保持室内有人,人离开时,随时关好门窗,严禁火种入内。

三、应急措施

1.公司负责人是公司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一旦发生火灾,在现场内最高职位的干部为总指挥,负责组织灭火抢救工作。

2.发生火灾时,第一是组织撤离,师生员工有序的离开,第二报警,第三组织灭火。

3.保护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