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第四届大学生“创新之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13文章作者: 王云飞审核: 梁明亮 编发:刘伟 浏览次数:568

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开展第四届河南省大学生“创新之星”推介活动的通知》(教办科技〔202567号)要求,组织开展我校第四届大学生“创新之星”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全日制专科各专业在校学生。

二、评选标准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科学素养。

(二)热爱科学,在学习上富有创新精神,乐于学术钻研,有科学实践能力,在学术研究科技创新方面成绩突出。

(三)创新意识强,取得的科技创新成果具有示范、带动、辐射作用,对行业 发展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

(四)科研创新成效突出,典型事迹对高校学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五)除具备上述(一)至(四)基本条件外,至少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1、代表学校参加省级以上创业计划大赛、课外科技作品大赛并获二等奖(含) 以上, 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在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等创新创业赛事中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有明显示范带头作用;

2、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在“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获得立项;

3、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科技或专业论文;

4、参加省级以上组织的各类科技竞赛活动,并获得二等奖(含)以上;

5、依托创新创业科研项目获得专利权;

6、为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提供创意设计方案、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活动并受到好评者;

7、有科研创新成果并被相关企业采纳转化,获得显著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三、工作安排

1、实行限额推荐各教学单位设有校级创客中心的,每单位可推荐1名;各书院可分别组织推荐1名;单位指导科技社团每个社团推荐1名;位指导创业公司(已工商注册学生为法人注册地为我校地址每个公司限推荐1名推荐人选需经指导单位同意并盖章。申报Word材料(附件23)可由各学院书院办公室及社团、校级创客空间、创业公司负责老师发送至创新创业学院创新发展办公室王云飞钉钉,申报纸质材料(附件2签字盖章的推荐表及佐证材料,附件3汇总表)同步报送至科创楼9711。推荐部门严格对照评选标准组织学生报名,推荐人选的事迹要突出先进性和代表性,确保把在科研创新方面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推荐出来。

2、根据各单位推荐的“创新之星”有关材料,学校将组织创新创业、学工、团委、就业、教务等部门及有关专家组织评审,评出若干名校级大学生“创新之星”,并颁发荣誉证书。

3、在专家评审基础上,学校择优推荐1名学生作为河南省大学生“创新之星”候选人报送省教育厅。

4、材料上报日期:3211600前,联系人:王云飞,电话:18736073205

 

附件:

附件1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四届河南省大学生“创新之星”推介活动的通知(教办科技〔2025〕67号).pdf

      附件2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之星”遴选推荐表.docx

      附件3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之星”推荐汇总表.docx

 

                                         创新创业学院

                                         2025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