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化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推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深度融合,不断拓展“双创”实践平台建设,大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创新创业实践能力,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豫政办》(豫政办〔2022〕1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快推进高等学校众创空间建设的通知》(教科技〔2016〕455 号)和《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众创空间项目入驻与运行管理办法》(郑铁政〔2021〕41号)等文件精神,现决定面向全校开展进行“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客空间”申报认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二级单位申报限额为1个,以教学单位为主进行申报。申报创客空间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先进的创新创业教育理念。能引导大学生参与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将创意、创新与专业知识、生活实际相结合,引导大学生将奇思妙想转化为现实产品,提供专创融合、科创融合开放的多元化服务。
2.具备固定活动场所。创客空间需面向学生开放,具有必要的专业技术设备,能为学生课外研究性学习、发明制作、项目研发与营销等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提供相对独立的创新创业活动场所,场地面积达到50m2 以上。鼓励二级单位独立设置创新创业活动场所,也可充分利用二级单位实验实训基地、工程研究中心、人文社科基地、学生社团活动室场所作为创客空间活动场所。
3.具备创客活动开展条件。利用本单位大学生活动场所、实验室、学生创新活动基地等存量资产,设置工位15个及以上,能满足3-5个以上创客团队活动(每个团队3-5个工位)。
4.配备创客导师团队。根据空间实际运行情况,配备创新创业导师2-4名,其中1人为负责人,双创导师能够对学生在探索精神、科学思维、创新能力和创业实践能力等方面进行培养和指导,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灵感,提高创新创业能力。
5.培育创新创业项目。强化实践育人,具有详细的双创活动方案,空间培育有学生创新创业项目3个及以上。
二、建设要求
校级创客空间实行动态命名管理,项目实施周期为3年,通过立项的校级创客空间每年建设基本要求如下:
1.创客空间需常年容纳3支以上的学生科技创新或创业实践团队,其中至少1支以上创业团队必须取得营业执照,创业团队鼓励申报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
2.创客空间每学期至少组织2次创客交流活动,每学期至少主办1次面向全校师生的创新创业活动,例如创客沙龙、创业讲坛、项目对接会等(也可在学校众创空间场地内举行),鼓励活动向校内外线上线下开放。
3.获得省级以上创新创业竞赛奖项或者国家专利授权1项。
4.创客空间导师每年须有1人以上参加创新创业师资培训并获得相关培训证书。
三、政策支持
1.获得校级立项建设的创客空间,创建期间每年资助0.5万元基本活动经费,创客空间成功申报认定有科技型中小企业的, 另增加资助经费0.5万元。经费用于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过程中的基本支出(包含知识产权申请、创新创业活动耗材、创业技术服务等支出),项目经费支出符合学校财务报销规定。
2.凡进入创客空间的优秀创新创业团队项目,可优先推荐进入学校众创空间运行,并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创新创业大赛,优先对接各种创新创业基金,优先推荐各级各类荣誉评审,优先推荐申请项目扶持资金。
3.校级创客空间创建情况纳入教学单位和有关部门年度绩效考核。
4.校级创客空间按校级教学工程项目认定,空间导师按校级教学工程项目团队成员认定。
5.除学校支持政策外,鼓励二级单位为大学生创客空间提供人力、物力、场地和经费等有关支持。
四、管理要求
1.各二级单位具体负责校级创客空间的日常运营及管理工作,按学校有关部门要求做好卫生、安全等管理工作。
2.创新创业学院定期进行创新创业活动指导,按学校要求做好创客空间活动评审工作。
五、申报方式
1.申报要求。按有关条件积极进行空间创建活动,申报单位于2022年11月30日前提交《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客空间立项申请表》(见附件1)及相关佐证材料(纸质一式两份,电子稿WORD和带章PDF版)
2.材料报送地点:9号楼创新创业学院(创新创业发展办公室9711),电子稿发送至王云飞钉钉,联系电话:0371-56852798。
附件:
附件1: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客空间立项申请表.doc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