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新生入校、教师节、中秋节期间进一步严明廉洁纪律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9-04   文章作者:    审核: 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浏览次数: 2212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现就强化党员干部和教职工在新生入校、教师节、中秋节等时间节点的廉洁自律意识,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要组织党员干部和教职工进一步加强廉洁纪律的学习、宣传和解读,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牢固树立廉洁自律意识,倡导勤俭、节约、廉洁、文明过节,防止“节日病”的发生。贯彻落实《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等纪律要求,早提醒、早预防,大力营造风清气正、崇德向善的良好育人环境。

二、新生入校、教师节、中秋节期间,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要号召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工弘扬艰苦奋斗、厉行节约的优良传统,崇廉拒腐,尚俭戒奢,自觉抵制不良风气。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或以各种名义用公款聚餐;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严禁用公款外出旅游;严禁公车私用;严禁违规出入隐蔽场所和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收受各类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参与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

三、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要扛稳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抓好重要时间节点的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率先垂范,模范遵守各项纪律和规矩,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

四、校纪委将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对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等问题,一经核实,严肃处理,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

 

监督电话:0371-60867177

监督信箱:zztlzyjsxyjw@163.com

 

                                                 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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